不動產投資信託 : 投資於證交法第六條之有價證券 ,不得超過其募款發行額度40%及新台幣6億元 共同信託基金 : 若投資於證交法第六條之有價證券 , 額度達50%或新台幣10億以上 ,應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