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中華民國憲法法條
> 主題筆記
憲法 第 48 條
科目:—|題數:1
【站僕】摩檸Morning.
建立於 2025年04月10日
總統應於就職時宣誓,誓詞如左:「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47 下列何人於我國總統、副總統宣誓就職時,負監誓之責? (A)國民大會議長(B)立法院院長(C)司法院院長(D)監察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