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雇主因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為解僱、降調、減薪之行為,無效 (B) 雇主因勞工提出團體協商之要求或參與團體協商相關事務,而為解僱、降調、減薪之行為,無效 (C) 雇主因勞工參與或支持爭議行為,而為解僱、降調、減薪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