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熟記民法五編順序:總則、債、物權、親屬、繼承。「身分編」不是正式編名。 依不同分類標準判斷法律性質:民法是國內法、私法、實體法、成文法、普通法;刑法是國內法、公法、實體法、成文法、強行法、普通法。 區分實體法與程序法、公法與私法:民事訴訟法是程序法,法院組織法是國內公法。 掌握近代民法三大原則:所有權絕對、契約自由、過失責任,並理解現代法制如何修正這三項原則。 記住法制史人物與特色:亞里斯多德的正義分類、傳統中國法的特色、清末協助制定新刑律的岡田朝太郎。 核心觀念 一、民法的編制體系 我國現行民法依序分為總則、債、物權、親屬、繼承五編。總則規定各編共通的基礎規則;債與物權主要規範財產關係;親屬與繼承主要規範身分關係,其中繼承同時涉及財產的承受。 編別主要內容辨識關鍵 總則法例、人(自然人與法人)、物、法律行為、期日及期間、消滅時效、權利之行使等。提供民法各編共通的基本規則。 債債的發生、效力、移轉與消滅,以及買賣、租賃等各種之債。債權人得向債務人請求一定給付。 物權所有權、地上權、抵押權、質權、占有等。重點在對物的支配與物權秩序。 親屬婚姻、父母子女、監護、扶養等。規範家庭及親屬間的法律關係。 繼承遺產繼承、遺囑等。處理人死亡後財產關係的承受。 「身分編」不是民法的正式編名。「財產法」與「身分法」是學理上整理民法內容的分類,不是五編的名稱。 二、法律分類與各法的性質 同一部法律可同時具有多種性質,作答時先辨識題目採用的分類標準。 分類判斷重點典型例子 公法/私法公法規範國家公權力的組織與作用;私法規範私人間的法律關係。民法為私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為公法。 實體法/程序法實體法規定權利義務本身,或犯罪及其法律效果;程序法規定實現權利、進行審判的程序。民法、刑法為實體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為程序法。 普通法/特別法普通法適用於一般人、事、時、地;特別法僅適用於特定範圍,須與比較對象對照判斷。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在各自領域均屬普通法;例如陸海空軍刑法相對於刑法屬特別法。 強行法/任意法強行法不容當事人以意思排除;任意法容許當事人另行約定。刑法為強行法;民法兼有強行規定與任意規定。 成文法/不成文法是否經制定程序並以條文形式表現。民法、刑法均為成文法。 國內法/國際法依規範所屬的法秩序區分。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均為國內法。 民法的基本定位是國內法、私法、實體法、成文法、普通法。民法重視當事人自由形成法律關係,但仍有不得以約定排除的規定,不能說整部民法都是任意法。 刑法規範犯罪及其法律效果,屬國內法、公法、實體法、成文法、強行法、普通法。研究犯罪行為與其法律效果的刑法學,一般稱為刑事實體法學;研究追訴、審判程序的則屬刑事程序法學的範圍。 民事訴訟法是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不是命令;性質為國內法、公法、程序法、普通法。法院組織法規範法院的組織,屬國內公法,不能因法院處理私人紛爭就認為它是私法,也與國際公法、國際私法無關。 民法、刑法、土地徵收條例都是立法機關制定的成文法律;保安處分是刑法上的一種處分制度,不是一部法律的名稱。 三、私法基本原則與近代民法三大原則 我國私法的基礎原理包括人的尊嚴、私法自治(契約自由為其核心表現)、私有財產(財產私有)。個人原則上得依自己意思形成私法關係,並受財產權保障。集體主義不是我國私法的基礎原理;無過失責任只是例外的歸責制度,也不是民法的基本原則。 西元1804年拿破崙法典代表近代個人主義民法,其立法原則為下列三大原則: 原則基本意義現代法制的修正 所有權絕對所有人對其財產享有自由支配的權利。所有權社會化:財產權須兼顧公共利益,受法律限制,例如對閒置空地加徵空地稅以促進土地利用。 契約自由得自由決定是否締約、與誰締約及契約內容。契約社會化:以強行規定、公序良俗、消費者保護等限制,保障交易公平與弱勢一方。 過失責任行為人僅於有故意或過失時,始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應工業化與現代風險,另設無過失責任等制度。 社會國原則是現代福利國家的思想,不是1804年拿破崙法典的立法原則。 代理制度讓本人得透過代理人從事法律行為,是擴張私法自治活動範圍的工具,不是對契約自由的修正或限制。 現代民法強調誠實信用與權利社會化,屬於社會本位的法律思想,用以調和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不是個人主義思想的產物。民法第148條規定: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四、法律思想與法制史 亞里斯多德最先將正義分為平均的正義、法律的正義、分配的正義。法律的正義著重守法與共同體利益;分配的正義依各人條件按比例分配;平均的正義重在交易或損害關係中回復平衡。芝諾、柏拉圖、蘇格拉底都不是此分類的提出者。 傳統中國法的特色: 以家族倫理秩序為基礎制定規範。 存在律、例等成文法。 地方官員兼理行政與審判,人民向官府控告時由地方官審案。 人民不服審案結果,仍可向上級官府申訴,並非毫無救濟方式;但這與現代的審級制度不同。 清末修律時,協助清政府制定新刑律、開啟中國刑法現代化的日本學者是岡田朝太郎。其他受聘的日本學者各有專長領域(如監獄法、民事法、商事法),不要與刑法混淆。 常考陷阱 「民法是特別法」:錯。民法是規範一般私法關係的普通法。 「民法五編包括身分編」:錯。正式編名是親屬編與繼承編,「身分法」只是學理分類。 「刑法是私法、程序法、任意法或特別法」:都錯。刑法是公法、實體法、強行法、普通法;特別法要找如陸海空軍刑法這類只適用於特定對象的法律。 「民事訴訟法屬於特別法而非普通法」:錯。民事訴訟法是普通法;它是法律而非命令、是程序法而非實體法、是國內法而非國際法,這三點都正確。 「法院組織法是國內私法或國際法」:錯。法院組織法規範國家機關的組織,屬國內公法。 「保安處分是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錯。保安處分是制度名稱,不是一部法律。 「無過失責任、集體主義是民法基本原則」:錯。基本原則是人的尊嚴、私法自治、契約自由、私有財產。 「社會國原則是拿破崙法典的立法原則」:錯。拿破崙法典只有所有權絕對、契約自由、過失責任三大原則。 「過失責任原則目前並無任何修正」:錯。已有無過失責任等制度加以修正。 「代理制度是對契約自由的修正」:錯。代理是擴張私法自治的工具。 「對閒置空地加徵空地稅是對所有權絕對的修正」:正確,屬於所有權社會化。 「誠信原則與權利社會化是個人主義的產物」:錯。這兩者屬於社會本位思想。 「傳統中國法沒有成文法」或「人民不服審判並無任何救濟」:都錯,遇到絕對化的說法要特別小心。 記憶口訣 五編:「總、債、物、親、繼」,沒有身分編。 拿破崙三原則:「所有絕對、契約自由、過失責任」,社會國、無過失都是後來的。 民法:「國、私、實、成、普」;刑法:「國、公、實、成、強、普」。 人物配對:「正義三分亞里斯多德;清末新刑律岡田朝太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