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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法源與行政權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數:64
行政法法源與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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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2026年10月18日

學習重點 依法行政包含兩個原則:法律優位是行政行為不得牴觸法律,法律保留是特定事項須有法律依據。法律保留採層級化思考,並不是所有權利限制都要由法律鉅細靡遺規定。 行政權的特性包括主動適用法律、受上級指揮監督、得依法發布命令,以及在授權範圍內享有裁量權。「不告不理」是司法原則,不是行政原則。 法源要分清兩組分類:成文與不成文、直接與間接。憲法、法律、命令、自治法規及條約是成文、直接法源;習慣、法理、學說、判例是不成文、間接或補充法源。 依行政手段對人民權利的影響強度,行政分為干預行政與給付行政;私經濟行政仍受憲法拘束。 熟悉公益、比例、明確性、正當程序及期待可能性原則的內涵。 核心觀念 一、行政權的特性 特性說明 主動性行政機關本於依法行政原則,主動適用法律,不必等人民請求。「不告不理」是司法權的被動性,不屬於行政機關適用法律的原則。 指揮監督行政機關適用法律須受上級指揮監督;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另依特別規定。 命令權行政機關於法律授權範圍內或本於職權,得發布命令,並非只能嚴守法規、不得自行發布命令。 裁量權行政機關於法律授權範圍內享有裁量權。依行政程序法第10條,裁量不得逾越法定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目的。裁量仍受法院審查。 行政機關適用法律時,應遵循比例原則、一行為不二罰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等。 二、行政的分類:干預行政與給付行政 分類判斷標準例子 干預行政限制人民自由權利,或課予人民義務徵兵、課稅、裁罰、強制執行 給付行政提供人民利益、服務或照顧社會救助、補助、公共設施服務 此分類以行政手段對人民權利的影響強度為標準。徵兵課予人民服兵役的義務,所以屬干預行政。 行政機關以買賣、租賃等私法方式從事活動,屬於私經濟行政。私經濟行政不是完全依照市場法則,仍受平等原則等憲法原則拘束。 三、依法行政:法律優位與法律保留 原則核心問題內涵 法律優位(消極的依法行政)有沒有違反法規範?行政行為及其他一切行政活動,均不得與法律相牴觸。此原則適用於所有行政領域。 法律保留(積極的依法行政)有沒有法律依據?憲法要求特定事項須由立法機關以法律規定,或由法律具體明確授權命令規定。 層級化法律保留:哪些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哪些得委由命令規定,要依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以及所受限制的輕重決定。 涉及人身自由的限制,應以法律規定,要求最嚴格。 涉及人民權益的得喪變更,須受嚴格的依法行政原則支配。 限制人民權利不必「一律」明定於法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可以由法律授權的命令規定。 給付行政原則上受較寬鬆的規範密度,但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仍須有法律或法規命令為依據。 有組織法的授權,不等於有作用法的授權。規定機關職掌,不代表該機關可以據此限制人民權利。 四、法源的種類 法源是法的存在型態。直接法源指國家依立法程序制定、頒布的法令,本身直接具有法的效力,可作為裁判的直接依據。間接法源本身不直接具有法的效力,須經國家承認後才發生拘束力,又稱補充法源。 分類內容 直接法源(成文法源)憲法、法律(含條例)、命令(法規命令、行政規則)、自治法規(自治條例、自治規則)、條約 間接法源(補充法源,多屬不成文)習慣(習慣法)、法理、學說、判例、解釋 自治法規是成文、直接法源,可以直接發生效力,不須另經法院承認,也可以作為法院裁判的直接依據。例如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屬直接法源,絕不能歸入間接法源。 條約是成文、直接法源,不屬於間接法源。例如《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已經施行法賦予國內法律效力,屬於直接法源。 習慣、法理、學說是間接法源。法律本身是直接法源,不屬於補充法源。 以下不屬於我國法源:外國學說、教會法。外國法律及國際法院裁判,也不能作為我國法院裁判的直接依據。 以下不屬於直接法源:法務部或司法院的行政函釋、最高法院決議,以及刑法學說(例如不能犯採印象理論)等純粹理論。 五、法律與命令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辦法」「準則」「規則」「細則」「綱要」「標準」「規程」是命令的名稱,不是法律名稱。 命令是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或本於職權所發布、具有拘束力的公的意思表示。命令分為兩種: 法規命令: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的抽象規定,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 行政規則: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屬於成文法源。 六、判例、司法解釋與法院裁判 判例是法院就訴訟事件所為的判決先例,不是行政機關對法律的解釋。考題中判例屬於不成文、間接法源,不是成文法源,也不是直接法源。現行制度已不再選編判例。 普通法院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不是直接法源,也不是成文法源。不能因為裁判以書面作成,就認定它是成文法。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判決具有法源地位,有拘束全國各機關的效力,在直接/間接分類題中可列為直接法源。不過,在成文/不成文分類中,司法院解釋不屬於成文法源。題目問「成文法源」時,應選法律、命令、自治條例、條約等。 七、法官造法 法官可以透過解釋法律、類推適用及補充法律漏洞,形成法官造法。信託行為、最高限額抵押,以及衡量夫妻有責程度處理裁判離婚請求權,最初都是經由實務裁判發展而成。夫妻一方的自由處分金則是立法直接創設,最初並非法官造法。 八、習慣法與民事補充法源 習慣法的成立要件有兩個:客觀上有反覆實行的社會慣習,以及主觀上具有法的確信。缺一不可。 民法第1條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民法第2條規定,民事所適用的習慣,以不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為限。因此,民事裁判可以依法理、可以類推適用、可以補充法律漏洞,但不得適用違反善良風俗的習慣。例如「女子不得繼承遺產」的地方習慣,不是法源。 九、行政法基本原則 公益原則:強調行政機關應為公益服務;忠實執行憲法及法律,是實現公益的主要手段。公益是特殊私益與公共利益共同組成的整合概念,不只是各成員利益的總和。保護私益也可能是維護公益的一部分。公益不必然優先於私益,兩者不必然對立,維護公益也不必然限制私益。 比例原則:包含三個子原則。適當性指手段須有助於目的達成;必要性指有多種同樣有效的手段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狹義比例性指所造成的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的利益顯失均衡。 明確性原則:行政行為的內容應明確。法律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並不當然違反明確性,判斷重點在於受規範者能否理解、能否預見,以及能否經司法審查確認。 正當行政程序原則:具有憲法位階。程序保障依權利性質及影響程度決定,可能包括告知、陳述意見、聽證及說明理由。 期待可能性原則:依具體情況,客觀上無法合理期待人民履行義務時,不應要求其履行,或應免除、減輕其責任。須客觀判斷,不能以主觀上不願或覺得困難作為理由。 常考陷阱 「基於法謙抑性,人民請求時行政機關才能適用法律」「不告不理是行政原則」:錯誤。行政是主動的,不告不理是司法原則。 「行政機關嚴格遵守法規,不允許自行發布命令」:錯誤。行政機關於授權範圍內得發布命令。 「行政裁量不受法院審查」:錯誤。裁量仍受法院審查。 「行政活動均不得與法律相牴觸」屬於法律保留:錯誤。這是法律優位。 「對人民權利的限制一律須明定於法律」:錯誤。法律保留是層級化的,可以由法律授權命令規定。 「給付行政完全不需法律依據」:錯誤。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仍須有法律或法規命令為依據。 「私經濟行政完全依市場法則,不受憲法拘束」:錯誤。私經濟行政仍受憲法原則拘束。 「徵兵是給付行政或授益行政」:錯誤。徵兵課予義務,屬干預行政。 「自治法規是間接法源」「條約是間接法源」:錯誤。兩者都是成文、直接法源。 「習慣是直接法源」「習慣法是成文法源」:錯誤。習慣是不成文、間接法源。 「直接法源包括法院裁判」「成文法源包括判例或法院裁判」:錯誤。判例屬於不成文、間接法源。 「判例是行政機關對法律的解釋」:錯誤。判例是法院的判決先例。 「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地位」:錯誤。憲法法庭判決具有法源地位。 「法律得定名為辦法或準則」:錯誤。辦法、準則是命令的名稱。 外國學說、教會法、外國法律、國際法院裁判、行政函釋、最高法院決議:都不是我國直接法源,其中外國學說及教會法更不是我國法源。 「公益僅限於成員利益總和」「公益必然優先於私益」「公益與私益對立」:錯誤。公益是整合概念,與私益不必然對立。 「民事裁判可以適用違反善良風俗的習慣」:錯誤。民法第2條排除違反公序良俗的習慣。 記憶口訣 優位不牴觸,保留找依據;法律保留看輕重,人身自由最嚴格。 直接法源:憲、法、令、自治、條約;間接法源:習、理、說、判例。 習慣法:慣行加確信,違反公序良俗不得用。 比例原則:適當、必要、不失衡;公益為服務,不必然壓私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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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7 下列何者屬於行政法之成文法源? (A)習慣法 (B)地方自治條例 (C)司法院解釋 (D)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
  2. 15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法之法源? (A)習慣法 (B)憲法 (C)行政命令 (D)外國學說
  3. 3下列何者非屬行政機關適用法律所應遵循之原則?(A)不告不理原則(B)一行為不二罰原則(C)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D)比例原則
  4. 3 下列關於行政機關適用法律時所應遵守之原則,何者錯誤? (A)基於法謙抑性,在人民有請求的情況下,行政機關方能主動適用法律...
  5. 4 下列何者非行政權之特性? (A) 本於依法行政原則,主動適用法律 (B) 受上級之指揮監督 (C) 嚴格遵守法規,不允許自行發布...
  6. 15 關於行政行為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基於法治國家之基本原則,凡涉及人身自由之限制事項,應以法律定...
  7. 8 下列何者在我國法體系中不屬於直接法源? (A)憲法 (B)法律 (C)命令 (D)習慣
  8. 1 有關法源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成文法源包括憲法、法律、命令及法院裁判 (B)法律之名稱得定名為辦法或準則 (C)命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