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正副總統候選資格、競選與投票程序

科目:升官等警正/升官等薦任/升資考員級晉高員◆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數:5
正副總統候選資格、競選與投票程序
MoAI - 您的AI助手

MoAI - 您的AI助手

建立於 2026年10月27日

學習重點 選舉方式與資格: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候選人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憲法規定的被選舉年齡為年滿40歲。 任期與連任: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不可擴張解釋成曾連任總統者,終身不得再參選總統或副總統。 候選人登記途徑:包括政黨推薦與連署。政黨推薦的得票門檻為有效票總和5%以上;申請為被連署人應繳納連署保證金新臺幣100萬元。 競選經費來源:符合規定的本國自然人可以捐助;外國人民、外國公司及公營事業等,屬禁止捐助對象。 投票領票程序: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票。因婚姻關係冠姓而姓名不符者,經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辨明後,應准領票。 核心觀念 一、總統、副總統的產生方式與年齡資格 憲法第45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40歲者,得被選為總統、副總統。這是憲法上的國籍與年齡規定;實際申請候選人登記,仍須符合選舉法律的其他資格,不能理解為只要年滿40歲就一定可以完成登記。 依憲法增修條文,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產生。考試須抓住「自由地區」與「直接選舉」,不可寫成由國民大會選舉,也不能把選舉範圍擴張為包含大陸地區的全體人民。 總統與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選民圈選的是一組搭配的候選人,不能分別圈選不同組的總統與副總統。以得票最多的一組為當選,並非一定須取得過半數選票。 二、任期與連任限制的判斷 總統、副總統任期為4年,連選得連任一次。因此,不可連續當選、連任而進入第三個任期。 「連任限制」與「終身參選禁止」是不同概念。憲法並未規定「曾經連任總統者,不得再參選總統或副總統」這種一概禁止的資格限制。判斷時,應以連選得連任一次的規範文字為準,不能自行加上終身不得參選的條件。 同樣地,也不宜反向推論為卸任後任何參選安排都必然合法;本單元應掌握的重點,是不能把連任限制擴張成對總統、副總統兩種職位的終身參選禁令。 三、政黨推薦的資格門檻 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得循政黨推薦或連署途徑申請登記;政黨推薦也有資格要求,並非任何政黨都能直接推薦。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2條,政黨於最近任何一次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所推薦候選人的得票數之和,須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5%以上,始得以政黨推薦方式推薦候選人。 判斷項目應掌握的內容 選舉種類總統、副總統選舉或立法委員選舉 採計範圍最近任何一次符合規定的選舉 分子該政黨所推薦候選人的得票數之和 分母該次選舉的有效票總和 門檻5%以上,包含恰好達到5% 這是政黨是否具有推薦資格的門檻,不能改用全體人口、選舉人總數或包含無效票的投票總數計算,也不是要求每一名被推薦人都各自取得5%。 四、連署程序與連署保證金 採連署途徑者,須先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為被連署人,並繳納新臺幣100萬元連署保證金,再依規定辦理連署。完成法定連署要求、取得相關證明後,才能循此途徑辦理候選人登記。 因此,連署不是自行蒐集若干簽名就直接取得候選人資格;申請、繳納連署保證金、辦理連署及候選人登記,是不同階段。 連署保證金與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應分開辨認。本單元所考的連署保證金,金額為100萬元,不能回答無須繳納、由中選會任意決定,或誤記成300萬元。 五、競選經費捐助對象的限制 競選經費並非任何人或企業都能捐助。判斷重點包括捐助者的國籍、法人或團體性質,以及是否屬於公營事業等禁止捐助對象。 對象判斷重點 符合規定的本國自然人可以捐助,仍須遵守政治獻金的資格、限額與程序規定 外國人民不得捐助,例如日本國民 外國法人、團體不得捐助,例如德國西門子公司 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的人民或居民、法人、團體等法定禁止對象不得捐助 公營事業及政府持股達法定禁止標準的民營企業不得捐助,例如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設於臺灣、在臺營業或名稱中有「臺灣」,都不能直接作為可以捐助的理由。臺灣中油屬公營事業,因此不得捐助;一般符合規定的本國自然人,則是可以捐助的類型。 六、投票領票與冠姓造成姓名不符的處理 選舉人投票時,應憑本人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身分核對的目的,在於確認領票者確為具有投票資格的本人。 如果選舉人因婚姻關係而冠姓,致姓名與國民身分證不符,應由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辨明;辨明後,應准領取選舉票,不能僅因姓名不符就一律拒絕。 這項程序包含三個要點:原因是婚姻冠姓、由兩位主任會同辨明、辨明後應准領票。鄰里長證明或本人書面切結,都不能取代法定辨明程序。至於其他姓名、照片不符或疑似冒領的情形,仍須依具體情況核實處理,不能概括認為只要有人辨明就一律准領。 常考陷阱 把連任限制寫成終身禁止:「曾連任總統,便不得再參選總統或副總統」擴張了憲法限制,應判斷為錯誤。 把正副總統分開選:正確是聯名登記、同列一組圈選,不能各選不同組的人。 把5%的分母換掉:政黨推薦資格看的是該次選舉的有效票總和,不是選舉人總數;門檻也不是3%、8%或10%。 混淆兩種保證金:看到「連署保證金」,應記住100萬元,並與候選人登記保證金區分。 認為本國公司都能捐款:臺灣中油是公營事業,不得捐助。外國公司即使在臺營業,也不能因此取得捐助資格。 冠姓不符就拒絕領票:應先由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辨明,符合規定即應准領;鄰里長證明、本人切結均非替代程序。 記憶口訣 「四十參選、一組直選;四年一任、連任一次」:掌握年齡、選舉方式與任期。 「推薦有效五,連署保證百」:政黨推薦看有效票5%,連署保證金100萬元。 「冠姓先辨明,管理會監察」: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辨明後,應准領票。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1. 20 依現行憲法規定,關於總統、副總統之產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40 歲者,得被選為總統、副總統 (B)總...
  2. 9 依連署方式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應否繳交連署保證金? (A)無須繳納(B)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決定之 (C)應繳納新臺幣1...
  3.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22 條之規定,得以政黨推薦方式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推薦登記總統副總統候選 人之政黨,於最近任何一次...
  4. 8 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可以接受下列何者捐助競選經費? (A)臺北市民某甲(B)日本國民某乙 (C)德國西門子公司(D)臺灣中油股份...
  5. 17 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投票時,如因婚姻關係而冠姓致其姓名與國民身分證不符者,應如何處理? (A)經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