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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質詢權之對象

科目:升官等警正/升官等薦任/升資考員級晉高員◆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數:4
立法院質詢權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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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2026年10月27日

學習重點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1款,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判斷院會備詢義務,先看機關隸屬,再看職務身分;不能只憑「部長」「主委」等頭銜判斷。 國發會、陸委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均有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的義務。 參謀總長不是行政院部會首長,無出席院會備詢之義務;但受立法院委員會邀請時,除有正當理由外,仍應到會說明。 院會質詢與委員會邀請備詢不同。非院會質詢對象,不等於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必向立法院說明。 核心觀念 一、質詢權的憲法依據與制度目的 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這是責任政治的表現: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院長及部會首長須就主管施政接受國會監督。因此,不能把所有政府機關首長、公務員,都當成有到立法院院會備詢義務的人。 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等機關不屬行政院體系,涉及權力分立與獨立行使職權的保障,不能直接套用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規則。 二、哪些首長有院會備詢義務? 人員判斷理由 行政院院長憲法明定的質詢對象。 法務部部長法務部屬行政院,部長是行政院部會首長。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國發會屬行政院,其主任委員有備詢義務。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陸委會屬行政院,其主任委員有備詢義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機關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仍有報告並備質詢的義務。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機關的獨立性不排除其首長接受國會質詢的義務。 「獨立機關」不等於「不受立法院監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與中央選舉委員會的獨立性,重點在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能據此推論其主任委員沒有報告及備質詢義務。 三、院會質詢與委員會邀請備詢 憲法第67條第2項規定,立法院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其對象範圍比院會質詢廣,但是否負有到會義務,仍須考量受邀者的身分、職權及憲法保障,不能一概而論。 比較項目院會質詢委員會邀請備詢 憲法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1款憲法第67條第2項 對象範圍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 主要功能落實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協助委員會審議議案、取得必要資訊 判斷提醒不能擴張成所有公務員均應接受質詢不能認為所有受邀者均有相同的到會義務 四、參謀總長:院會無義務,委員會原則上應說明 依釋字第461號,參謀總長是國防部部長的幕僚長,承部長之命負責軍令事項,並非行政院部會首長,因此沒有向立法院院會報告並備質詢的義務。 但參謀總長仍屬政府人員。立法院各委員會為審查相關議案,邀請其到會備詢時,除有正當理由外,負有應邀到會說明的義務。 所以,看到參謀總長,必須先確認題幹問的是「院會」還是「委員會」,不能直接記成「完全不用到立法院」。 五、司法、考試、監察三院的人員 依釋字第461號,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並非憲法所稱的行政機關,其人員的備詢問題,須依身分分別判斷: 三院院長:基於五院相互尊重及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不能因審議其所提出的法律案或有關預算案,就認為院長應受質詢。 依憲法獨立行使職權的人員:例如法官、考試委員、監察委員,受獨立行使職權保障,亦得不受邀請備詢。 所屬人員中非獨立行使職權、負行政職務者:就所提出的法律案及有關預算案涉及事項,適用委員會邀請到會說明的規定。這不等於成為院會質詢的對象。 司法院秘書長沒有到院會接受質詢的義務;但不能因此推論,其就相關法律案、預算案,也完全沒有向委員會說明的義務。 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雖然稱為「部長」,兩部卻隸屬考試院,因此不是行政院部會首長,沒有院會備詢義務。 六、總統府、地方機關與檢察官 總統府秘書長:屬總統府,並非行政院院長或行政院部會首長,無院會備詢義務。 地方行政機關公務員:依釋字第498號,地方自治團體具有自主與獨立地位。除法律明定應到會備詢的情形外,得衡酌到會說明的必要性,自行決定是否到會。中央監督地方,不代表地方公務員因此負有一般性的立法院備詢義務。 檢察官:不能僅因其隸屬法務部,就認定其有到院會備詢義務。檢察官不是行政院部會首長;有院會備詢義務的是法務部部長。 常考陷阱 「有部長頭銜,就應到院會備詢」:錯。先看隸屬機關。法務部屬行政院;考選部、銓敘部屬考試院。 「獨立機關首長沒有備質詢義務」: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均有報告並備質詢義務。 「參謀總長無論院會或委員會,都不用到場」:錯。院會無備詢義務;委員會邀請時,除有正當理由外,應到會說明。 「司法院院長就該院法律案、預算案應受質詢」:錯。院長得不受邀請備詢;須區別所屬負行政職務人員就相關議案到委員會說明的情形。 「地方受中央監督,所以地方公務員應受備詢」:錯。監督關係不能直接推導出備詢義務,仍須尊重地方自治及法律規定。 「只要是行政院所屬公務員,就應到院會備詢」:錯。院會質詢對象有身分限制,檢察官、參謀總長均不是部會首長。 記憶口訣 「院會看隸屬,還要看首長;獨立仍備詢,部長辨歸屬。」 「參總院會免,委員會原則說明;考選銓敘歸考試,法務部長須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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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2 關於立法院質詢或備詢之權,下列何者正確? (A)參謀總長非行政院部會首長,無出席院會備詢之義務 (B)司法院院長...
  2. 15 下列何者負有至立法院院會備詢之義務? (A)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B)司法院秘書長 (C)參謀總長...
  3. 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無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之義務? (A)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B)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
  4. 下列何者有到立法院院會備詢之義務? (A)總統府秘書長(B)銓敘部部長(C)考選部部長(D)法務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