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想像力,將過去、未來、或無法親眼目睹的事物,憑藉文字的描述,呈現在讀者的面前,就稱為示現修辭法。示現修辭法可分為追述示現、預言示現、懸想示現三種。◎追述示現──將過去發生的事物,憑藉想像力寫出。◎預言示現──把未來的事情說得彷彿發生在眼前一樣。◎懸想示現──把想像的事物說得好像真的在眼前一般,與時間的過去或未來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