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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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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教育法 第 7 條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題數:0
【站僕】摩檸Morning.
建立於 2025年04月18日
辦理國民教育所需建校土地,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都市計畫及社區發展需要,優先規劃;核准設立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學校)之主管機關並得依法撥用或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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