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以每單位劑量的 AUC比較生體可用率,分清絕對生體可用率與相對生體可用率的參考對象。 由單指數或雙指數濃度式積分求 AUC,並統一劑量、濃度與時間單位。 掌握AUC=F × D ÷ CL,可反推生體可用率或經 F 校正的全身清除率。 利用尿中原型藥總量、原型尿排泄分率及腎清除率,建立尿液資料與血中 AUC 的關係。 辨認蛋白結合率、分布體積及吸收百分比的適用情境,避免把額外數據全部代入。 核心觀念 一、AUC 代表全身暴露程度 AUC 是血中藥物濃度對時間曲線下的面積。本單元原則上使用從給藥至無限時間的 AUC。在線性藥動學且清除率相同的條件下,AUC 可反映進入全身循環的藥量,作為吸收程度的指標;它不是吸收速率常數,也不是分布狀態的指標。 AUC=F × D ÷ CL。F 為生體可用率,D 為投予劑量,CL 為全身清除率。其他條件不變時,F 或 D 增加,AUC 增加;CL 減少,AUC 增加。比較不同清除率的情況時,不能僅由 AUC 大小判定吸收量。 吸收速率常配合最高血中濃度、到達最高濃度的時間及吸收速率常數評估;最高濃度也會受吸收程度與排除影響,不能當作純粹的速率參數。 二、絕對與相對生體可用率 比較項目絕對生體可用率相對生體可用率 參考給藥靜脈給藥,F=1另一製劑或非靜脈給藥方式 計算方式(AUC口服 ÷ D口服)÷(AUC靜脈 ÷ D靜脈)(AUC試驗 ÷ D試驗)÷(AUC參考 ÷ D參考) 數值判讀理論上為 0~1可大於 1 公式適用的關鍵是線性藥動學及各次給藥的全身清除率相同。先將 AUC 除以各自劑量,再取比值;只有兩者劑量相同時,才可直接用 AUC 相除。劑量以 mg/kg 表示時,兩邊使用一致基準即可。 例如靜脈、錠劑、溶液劑的 AUC/D 分別為 30、24、30,則錠劑絕對 F=0.8、溶液劑絕對 F=1;錠劑相對於溶液劑為 0.8,反向比較則為 1.25。口服溶液並不保證 F=1,仍須計算。 三種製劑可用連乘關係換算:錠劑絕對 F=錠劑相對於溶液劑的 F × 溶液劑絕對 F。若前兩項分別為 0.216 與 0.70,則溶液劑絕對 F=0.216 ÷ 0.70=30.9%。 三、由血中濃度式求 AUC 基本積分規則是:C=B × e^(−λt),則 AUC=B/λ。多項指數式可逐項積分,保留原有的加減號。 口服濃度式若為 C=B[e^(−at)-e^(−bt)],且 b>a>0,則AUC=B(1/a-1/b)。計算面積不必先判定哪一個指數常數代表吸收或排除。 例如 C=10[e^(−0.2t)-e^(−1.0t)],則 AUC=10(5-1)=40 mg·h/L。若係數改為 15,AUC 即為 60 mg·h/L。 係數即使以未知常數表示,也可先保留符號,再利用尿液資料求出 AUC 或未知常數。若題幹未完整呈現指數式,不能只憑前方係數推定 AUC。 單位換算:1 g=1,000 mg;1 mg/L=1 μg/mL;1 ng/mL=1 μg/L=0.001 mg/L。因此 mg·h/L 與 μg·h/mL 數值相同。以 mg 劑量除以 mg·h/L 的 AUC,清除率單位為 L/h。 四、口服清除率必須區分是否已校正 F 已知資料可求得的參數 靜脈劑量與 AUCCL=D靜脈/AUC靜脈 口服劑量與 AUC,F 未知表觀口服清除率 CL/F=D口服/AUC口服 口服劑量、AUC 與 F全身清除率 CL=F × D口服/AUC口服 已知 CL、口服劑量與 AUCF=CL × AUC口服/D口服 以非分室法估算經 F 校正的清除率,直接使用的是F、D、AUC,不必先求分布體積。若 F 小於 1,直接用口服 D/AUC 得到的 CL/F 會大於真正的 CL。 例如口服 1,000 mg、F=0.2,濃度式為 C=40[e^(−0.2t)-e^(−0.4t)],則 AUC=100 mg·h/L,CL=200/100=2 L/h。 反求 F 時,若 AUC=40 mg·h/L、劑量為 1,000 mg,CL=12.5 L/h 時 F=0.5;CL=20 L/h 時 F=0.8。可見相同濃度式與劑量,仍須配合清除率才能求 F。 五、由輸注或分室參數求清除率 恆速靜脈輸注達穩態:CL=輸注速率/穩態濃度。例如 100 mg/h ÷ 5 mg/L=20 L/h,再將此 CL 代入口服 F 的公式。 一室模式:CL=排除速率常數 × 分布體積。 二室模式:若 k 指藥物由中央室排除的速率常數,則 CL=k × 中央室體積。例如 0.4 h^(−1) × 5 L=2 L/h;不能任意改乘另一個擬似分布體積。 二室模式的終末斜率常數與中央室排除速率常數意義不同。使用「速率常數 × 體積」時,必須確認兩者定義相配。 六、尿中原型藥量的換算 令 Ae∞ 為收集至排泄完成的尿中原型藥總量,fe 為進入全身循環的藥物中,以原型經尿排出的分率,則: Ae∞=F × D × fe;F=Ae∞/(D × fe)。 口服 1,000 mg、尿中原型藥 320 mg、fe=0.8,則進入全身的藥量為 320/0.8=400 mg,F=0.4。若完全以原型由尿排除,fe=1,口服 1,000 mg 後排出 600 mg,即得 F=0.6。 腎清除率 CL腎=Ae∞/AUC,故 AUC=Ae∞/CL腎。例如原型藥總量 20 mg、腎清除率 10 L/h,可得 AUC=2 mg·h/L,再配合靜脈 AUC 與劑量求 F。 在清除率穩定、使用相同血漿濃度基準時,CL腎=fe × CL。完全經腎以原型排除時,CL=CL腎=Ae∞/AUC;fe 小於 1 時,腎清除率不能直接當作全身清除率。 常考陷阱 直接比較不同劑量的 AUC:先除以各自劑量;AUC 較大,不一定表示 F 較高。 相對比較方向顛倒:「甲相對於乙」以甲為分子、乙為分母;反向比較互為倒數。 口服清除率漏乘 F:D/AUC 是 CL/F;要求經 F 校正的全身清除率,應用 F × D/AUC。 把 fu 當成 fe:fu 是血漿蛋白未結合分率,fe 是原型尿排泄分率,兩者不可替代。已知總血漿 AUC 與 CL 時,不要再任意乘除 fu。 以蛋白結合率直接判斷 AUC:蛋白結合改變可能連帶影響清除率,不能一概認定結合率愈高,AUC 愈小。 把腸壁吸收率當成 F:藥物吸收後仍可能在腸壁或肝臟發生首渡代謝;吸收超過 90%,不代表生體可用率也超過 90%。 將「一定時間排出超過 90%」視為 fe=1:這僅支持原型尿排泄占比很高,不能逕自當成完全經腎排除的精確等式;若已有 F 與 AUC,直接計算 CL。 AUC 意義選錯:在可比較條件下,AUC 評估吸收程度;「吸收量與速率」「吸收速率常數」「分布狀態」均不精確。 記憶口訣 先除劑量再相比,誰相對誰看分母。 口服全身清除率,F 乘劑量除面積。 指數積分取倒數,前方係數別漏掉。 尿量先除 fe,才是全身進入量。 中央排除配中央,體積常數要成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