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恆速靜脈輸注達穩態時,輸入速率=排除速率;藥物仍持續進出體內,血中濃度維持不變。 核心公式為Css=R0/CL=R0/(k×Vd),亦可變形為 R0=CL×Css。 清除率可由CL=k×Vd、k=0.693/t½、CL=靜脈單劑量/AUC∞求得。 在線性藥動學下,穩態濃度取決於輸注速率與清除率;由零濃度開始輸注,達到相同穩態百分比的時間取決於半衰期。 換成口服維持治療時,須校正有效成分比例與生體可用率;間歇給藥則以平均穩態濃度計算。 核心觀念 一、穩態是輸入與排除的動態平衡 恆速輸注開始後,血中濃度逐漸增加。若清除率固定,排除速率=CL×Cp,因此排除速率隨濃度升高而增加,直到與固定輸注速率相等,形成穩態高原。 R0=CL×Css;Css=R0/CL。R0 的單位若為 mg/h、CL 為 L/h,所得 Css 即為 mg/L。穩態並非停止排除,也不是輸注速率自行增加。 例如 CL=5.6 L/h、目標濃度=12 mg/L,所需輸注速率為 5.6×12=67.2 mg/h;若 k=0.1 h 的負一次方、Vd=20 L,則 CL=2 L/h,以 4 mg/h 輸注時,Css=2 mg/L。 二、濃度高低與達穩態時間要分開判斷 單室、線性排除且起始濃度為零時,Cp=[R0/(k×Vd)]×[1-exp(-kt)]=Css×[1-exp(-kt)]。時間愈長,exp(-kt) 愈接近零,因此括號前的濃度係數就是 Css。若 Cp=12×[1-exp(-0.3t)] ng/mL,穩態濃度即為12 ng/mL。 經過一個半衰期達最終穩態濃度的 50%,四個約 94%,五個約 97%;通常以約四至五個半衰期視為接近穩態,數學上的完全穩態則是漸近極限。 條件穩態濃度達到相同穩態百分比的時間 CL 不變,輸注速率加倍加倍不變 輸注速率相同,CL 較大較低須看 k 或半衰期 k 較小、半衰期較長另由 R0/CL 判斷較久 給予適當負荷劑量並接續輸注維持目標不變可立即達到或接近目標 負荷劑量不改變半衰期,也不改變固定維持輸注所決定的 Css;但可改變起始濃度,因此不能籠統說「負荷劑量不影響達標時間」。 三、清除率的求法與單位 已知資料計算方式判斷關鍵 k、VdCL=k×Vd時間單位須一致 半衰期、VdCL=0.693×Vd/t½不可把半衰期直接當成 k 靜脈單劑量、完整 AUCCL=Dose/AUC∞使用零至無限時間的總面積 穩態輸注資料CL=R0/Css濃度須先換成相容單位 Vd 若為 0.3 L/kg、體重 60 kg,總 Vd=18 L。半衰期 8 h 時,CL=0.693×18/8≈1.56 L/h;以 20 mg/h 輸注,Css≈12.8 mg/L。 靜脈單劑量 200 mg、AUC∞=25 mg·h/L,則 CL=8 L/h;欲維持 10 mg/L,R0=80 mg/h。部分時間的 AUC 小於完整 AUC,誤用會高估清除率。 若由單室靜脈快速注射濃度圖取值,可先由外推初始濃度 C0 求 Vd=Dose/C0,再由兩點求 k=ln(C1/C2)/(t2-t1),最後計算 CL。讀半對數圖時須辨認縱軸為自然對數或常用對數,不能直接套用同一斜率公式。 1 mg/L=1 μg/mL=1000 ng/mL。例如 5 mg/h÷20 L/h=0.25 mg/L=250 ng/mL。 四、多藥比較:先算清除率,再分別排序 兩藥即使 Vd 與 k 不同,只要 k×Vd 相同,清除率就相同。例如 Vd 分別為 10、20 L,k 分別為 0.4、0.2 h 的負一次方,兩者 CL 都是4 L/h。 相同輸注速率下,兩藥 Css 相同;欲維持相同 Css,所需輸注速率也相同。 k=0.2 者半衰期較長,由零濃度開始輸注時較慢接近穩態。 若輸注速率分別為 4、2 mg/h,Css 分別為1、0.5 mg/L。 比較多種藥物時,分別求出Css=R0/CL、t½=0.693/k、Vd=CL/k:濃度最高看第一項,需時最久看半衰期,分布體積最大看 Vd。不能只憑輸注速率或濃度高低推定其他性質。 五、間歇給藥與游離濃度 每隔 τ 小時給藥一次,平均有效輸入速率為 F×S×Dose/τ,因此Css,avg=F×S×Dose/(τ×CL)。F 是生體可用率,S 是製劑中有效成分的質量比例;靜脈給藥 F=1。 例如每六小時靜脈給藥 300 mg,平均速率=50 mg/h;k=0.5 h 的負一次方、Vd=20 L,CL=10 L/h,平均總穩態濃度=5 mg/L。蛋白質結合率 90%,游離分率為 0.1,故平均游離穩態濃度=0.5 μg/mL。 此例半衰期約 1.39 h,一週已遠超過接近穩態所需時間。但間歇給藥有峰谷波動,D/τ 算出的是平均濃度;若要求特定採血時點的瞬時濃度,還須知道距給藥多久。 六、靜脈輸注轉為口服維持治療 清除率不變時,要維持相同平均濃度,須使口服有效輸入速率=靜脈有效輸入速率。若口服劑量已以目標有效成分表示,口服每日量=靜脈製劑速率×S×24/F。 Aminophylline 30 mg/h,含 85% theophylline:有效速率=25.5 mg/h,每日=612 mg。口服 theophylline 的 F=1,最接近的方案為300 mg BID,即每日 600 mg。 靜脈輸注 18 mg/h、口服 F=0.3:每日口服量=18×24/0.3=1440 mg,可分為480 mg Q8H。 BID 為每日兩次,TID 為每日三次,QD 為每日一次,Q8H 為每八小時一次。原先併用的單次 IV bolus 屬負荷劑量,不應重複加進每日維持量。改為口服後維持的是相同平均濃度,不代表整天濃度完全不波動。 常考陷阱 「穩態時排除速率變小」:由零濃度開始輸注時,排除速率隨濃度增加,最後等於輸入速率。 「輸注速率加倍,分布體積或達穩態時間也加倍」:在線性條件下,Css 加倍,Vd、CL、k 與達相同穩態百分比的時間不變。 「k 大者較慢達穩態」:k 愈大,半衰期愈短,愈快接近穩態。 「Vd 不同就必須用不同輸注速率」:須先比較 CL=k×Vd,不能單看 Vd。 「用局部 AUC、漏乘體重、混淆濃度單位」:先統一資料,再代入公式。 「口服量乘 F、游離濃度乘結合率」:口服維持量應除以 F;游離濃度應乘以 1-結合率。 「給藥速率改變會使排泄完成時間加倍」:固定線性排除下,達相同排泄比例的時間由 k 決定;不可將排泄總量增加誤認為時間同比增加。 記憶口訣 「速率除清除,求出穩態度;時間看半衰。」 「改口服,先乘有效比例,再除可用率。」 「總量乘游離,毫克每升等於微克每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