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感染者受到就學或就業等不公平待遇或歧視時,請先向原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負責人(雇主)提出申訴,如對於該項訴處理有延遲或對處理結果不服,則可向當地衛生局提 出申訴,如對當地衛生局處理結果不服者,得向衛生署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