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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編債 第 179 條
科目:民法|題數:0
【站僕】摩檸Morning.
建立於 2025年04月18日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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