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民法 編債 第 182 條

科目:民法|題數:0
民法 編債 第 182 條
【站僕】摩檸Morning.

【站僕】摩檸Morning.

建立於 2025年04月18日

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受領人於受領時,知無法律上之原因或其後知之者,應將受領時所得之利益,或知無法律上之原因時所現存之利益,附加利息,一併償還;如有損害,並應賠償。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暫無題目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