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法 編債
> 主題筆記
民法 編債 第 377 條
科目:民法|題數:0
【站僕】摩檸Morning.
建立於 2025年04月18日
以權利為買賣之標的,如出賣人因其權利而得占有一定之物者,準用前四條之規定。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暫無題目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