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民法 編債 第 554 條

科目:民法|題數:0
民法 編債 第 554 條
【站僕】摩檸Morning.

【站僕】摩檸Morning.

建立於 2025年04月18日

經理人對於第三人之關係,就商號或其分號,或其事務之一部,視為其有為管理上之一切必要行為之權。 經理人,除有書面之授權外,對於不動產,不得買賣,或設定負擔。 前項關於不動產買賣之限制,於以買賣不動產為營業之商號經理人,不適用之。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暫無題目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