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法 編債
> 主題筆記
民法 編債 第 561 條
科目:民法|題數:0
【站僕】摩檸Morning.
建立於 2025年04月18日
代辦權未定期限者,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應於三個月前通知他方。 當事人之一方,因非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不得不終止契約者,得不先期通知而終止之。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暫無題目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