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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總則 第 20 條

科目:民法|題數:2
民法 總則 第 20 條
【站僕】摩檸Mo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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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2025年04月18日

依一定事實,足認以久住之意思,住於一定之地域者,即為設定其住所於該地。 一人同時不得有兩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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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 依現行民法有關住所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夫妻於雙方共同協議前,推定以共同戶籍地為其法定之住所 (B)意定住所之設定須具...
  2. 10 依現行民法有關住所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夫妻於雙方共同協議前,推定以共同戶籍地為其法定之住所 (B)意定住所之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