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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與妊娠糖尿病

科目:生物化學與臨床生化學|題數:9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與妊娠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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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2026年10月31日

學習重點 一般非孕成人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使用75 g 葡萄糖;兒童使用1.75 g/kg,總量不超過 75 g。 試驗前三天維持正常飲食與足量醣類攝取,檢查前依規定空腹,建議上午執行;先抽空腹血,再喝糖水。 長期臥床者不適合接受一般 OGTT;孕婦、兒童及老年人並非一律不能檢查。 妊娠糖尿病通常於妊娠 24~28 週篩檢;應分清楚 50 g 篩檢與 100 g 確診流程。 妊娠糖尿病兩步式流程的確診檢查為100 g、3 小時 OGTT,須禁食至少 8 小時,採集空腹及服糖後 1、2、3 小時血液。 核心觀念 一、OGTT 的目的與基本流程 OGTT 是給予標準量葡萄糖後,觀察血糖變化,以評估身體處理葡萄糖的能力。適用於血糖結果介於正常與糖尿病之間、尚未確診而需要進一步評估者,也用於妊娠糖尿病的診斷。若已明確診斷糖尿病,通常不必再以 OGTT 確認。 一般非孕成人使用75 g 葡萄糖。檢查當天先採集空腹血液,再喝下規定糖水,依流程於指定時間採血。一般成人診斷以空腹及服糖後 2 小時血糖為重要依據;不必將服糖後 30、60、120、180 分鐘全部採血,視為所有成人 OGTT 的固定必要程序。 非孕成人服糖後 2 小時血糖為 140~199 mg/dL,屬葡萄糖耐量減低;達到或超過 200 mg/dL,符合糖尿病的血糖診斷標準之一,仍須依症狀及其他檢查決定是否需要確認。葡萄糖耐量減低不要求空腹血糖一定小於 100 mg/dL,也可能合併空腹血糖異常。 二、試驗前準備與檢查中的注意事項 前三天正常吃醣:維持正常飲食與足量碳水化合物,不可刻意禁醣、節食或挨餓,以免影響結果。 依規定空腹:一般 OGTT 常安排隔夜空腹後於上午進行。「檢查前空腹 10 小時以上」可符合本單元的一般試驗準備描述,但不代表空腹越久越好;妊娠確診試驗則須記住至少 8 小時。 先抽血再服糖:空腹血糖必須在喝糖水前測定,不能喝完後才當作空腹值。 避免抽菸與劇烈活動:試驗期間保持安靜休息,不進食、不抽菸,避免活動量改變而干擾結果。 注意藥物干擾:影響血糖代謝的藥物可能使結果失真,應事先由醫師評估停用或調整,不能自行停藥。 三、兒童劑量與不適合檢查的情況 兒童按體重給予1.75 g/kg 葡萄糖,最多 75 g;不是每公斤 7.5 g,也不是所有兒童都直接使用成人全量。 長期臥床可能改變胰島素敏感性與葡萄糖耐受狀態,因而不適合接受一般 OGTT。急性疾病或其他明顯干擾血糖代謝的狀況,也應先評估是否延後檢查。孕婦、兒童與 60 歲以上老年人,不會僅因年齡或懷孕身分就被排除,應依適應症及適用流程安排。 有胃腸道障礙、無法適當完成口服試驗者,可依情況考慮靜脈葡萄糖耐量試驗(IVGTT)。靜脈給糖與口服給糖的途徑、劑量及判讀流程不同,不能直接套用;也不能將 IVGTT 的劑量記成 1.5 g/kg。 四、妊娠糖尿病的篩檢時機與兩步式流程 妊娠糖尿病(GDM)常規篩檢安排於妊娠 24~28 週。有高危險因素者,可能在孕早期先接受血糖評估,以辨識原先未被發現的糖尿病;這與常規妊娠糖尿病篩檢的時間概念不同。 比較項目50 g 葡萄糖挑戰試驗100 g OGTT 主要目的初步篩檢兩步式流程中的確診檢查 是否須空腹通常不必須禁食至少 8 小時 採血時間服糖後 1 小時空腹及服糖後 1、2、3 小時 結果的意義異常後須進一步確診依多個時點的血糖判定 兩步式流程先以 50 g 葡萄糖篩檢,異常者再接受100 g、3 小時 OGTT。採用常見的 Carpenter–Coustan 標準時,各時點門檻如下: 採血時間血糖門檻 空腹95 mg/dL 服糖後 1 小時180 mg/dL 服糖後 2 小時155 mg/dL 服糖後 3 小時140 mg/dL 上述四項中,至少兩項達到或超過門檻,符合此套標準的妊娠糖尿病診斷條件。「達到」也算異常,不必高於門檻才計入。 妊娠糖尿病另有75 g、2 小時 OGTT 的一步式診斷流程,其採血時點、門檻及判定規則與 100 g 流程不同。因此,不能概括說孕婦只能使用 100 g;但本單元所採的兩步式確診流程,應掌握100 g,不要與一般成人的 75 g 或初篩的 50 g 混淆。 五、為何葡萄糖耐量試驗較具診斷意義 在尿糖、單次飯前血糖、一般飯後 2 小時血糖與葡萄糖耐量試驗之間,標準化 OGTT 對妊娠糖尿病最具診斷意義。一般餐食的含醣量與吸收情況不同,不能直接當作標準葡萄糖負荷。 尿糖會受腎糖閾值影響,陰性不能排除妊娠糖尿病,陽性也不能單獨確診。不能以「血糖超過 100 mg/dL,就再驗尿糖」作為確診規則。空腹血糖雖是 OGTT 的判讀項目之一,仍須放在所採用的診斷流程中解讀。 常考陷阱 「檢查前三天不可吃碳水化合物」:錯。應維持正常、足量醣類攝取。 「小孩每公斤給予 7.5 g」:錯。應為 1.75 g/kg,最多 75 g。 「孕婦、小孩或老人都不適合 OGTT」:錯。長期臥床才是本單元須辨識的不適合情況。 「50 g 是妊娠糖尿病確診劑量」:錯。兩步式流程中,50 g 用於篩檢,100 g 用於確診。 「妊娠確診不用空腹,服糖後 30 分鐘抽一次即可」:錯。100 g 流程須空腹至少 8 小時,並完成四個時點採血。 「任何 75 g 流程都能套用相同門檻」:錯。非孕成人與妊娠一步式流程的診斷標準不同。 「尿糖可取代 OGTT」:錯。尿糖不能單獨確認或排除妊娠糖尿病。 記憶口訣 成人七十五,兒童一點七五;妊娠二四到二八,五十初篩、一百確診。兩步式確診再記:空腹至少八小時,零一二三抽四次;四值至少兩項達標。試驗準備記:前三天正常吃醣,當天先抽血、再喝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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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非孕婦進行口服葡萄糖耐受試驗時,需喝下多少葡萄糖的糖水? (A)25 g (B)50 g (C)75 g (D)250 g
  2. 31.下列有關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之敘述,何者錯誤? (A)檢查前三天攝取適量醣類 (B)檢查前要空腹10小時以上 (C)小孩每公斤體重...
  3. 48.下列有關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的敘述,何者錯誤? (A)試驗前3天不可攝食碳水化合物的食物 (B)不可服用影響血糖代謝的藥物 (C...
  4. 46.下列那些人不適合進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 ? (A)孕婦 (B)長期臥床的病人 (C)小孩 (D)60歲以上的老人
  5. 27.妊娠糖尿病(GDM)篩檢是針對懷孕幾週的孕婦? (A)9~13 週 (B)14~18 週 (C)19~23 週 (D)24~28 週
  6. 26.有關葡萄糖耐量試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成人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之劑量為 75 公克 (B)小孩口服葡萄糖耐量試...
  7. 46.下列那一項檢驗對於妊娠糖尿病最具診斷意義? (A)尿糖 (B)飯前血糖 (C)飯後2小時血糖 (D)葡萄糖耐量試驗
  8. 49 有關妊娠糖尿病確診檢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給予 50 g 葡萄糖 (B)必須要禁食至少 8 小時才能作 (C)口服 30 分鐘後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