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先看年齡、體重與血紅素:三項都符合才能捐血;體重再決定可捐250 mL或500 mL。 體重門檻男女不同:捐250 mL全血時,男性50公斤以上,女性45公斤以上;捐500 mL則須60公斤以上。 捐血量與間隔要配對記憶:全血250 mL間隔2個月,全血500 mL間隔3個月,分離術血小板間隔2週。 成分捐血有個別門檻:血小板數、血漿總蛋白、白血球數都要另外判斷,不能只看血紅素。 間隔到了不代表一定能捐:全血仍受全年捐血量上限限制。 核心觀念 一、捐血者的基本健康資格 捐血年齡以17歲以上為原則,剛滿17歲即符合年齡條件;未滿18歲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不能直接判定為不能捐。 評估項目男性女性 捐250 mL全血體重50公斤以上45公斤以上 捐500 mL全血體重60公斤以上 血紅素13 g/dL以上12 g/dL以上 判斷時要逐項比對: 17歲女性、體重47公斤、血紅素12 g/dL,欲捐250 mL全血:年齡、體重(≧45公斤)、血紅素(≧12 g/dL)全部符合。注意「12 g/dL以上」包含剛好12。 18歲男性、體重45公斤、血壓125/75 mmHg、血紅素14 g/dL:血壓與血紅素都正常,但男性未達50公斤,因體重太輕而不能捐血,連250 mL也不能捐。 血紅素單位「公克%」等同 g/dL,所以「男性13公克%以上、女性12公克%以上」與「男13 g/dL、女12 g/dL」是同一個標準。 二、捐血量與再捐間隔 每次捐血以250 mL為原則,體重60公斤以上者才得捐500 mL(不是55公斤)。 捐血種類再次捐血的最短間隔 全血250 mL2個月 全血500 mL3個月 分離術血小板2週 全年全血捐血量另有上限:男性1,500 mL以內,女性1,000 mL以內。所以捐250 mL者可每隔2個月捐一次,但前提是全年累計不超過上限。 三、血液分離術(成分捐血)的條件 體重:以連續性流動儀器進行分離術者,體重50公斤以上即可,不要與捐500 mL全血所需的60公斤混淆。 間隔:分離術血小板至少間隔2週,不是3週、4週,更不是3個月。 血小板捐血:血小板數須在15×10⁴/mm³(150,000/µL)以上。 血漿捐血:血漿總蛋白須在6 g/dL以上;血漿捐血量與頻率都有規範,不是「健康允許就不受限制」,也不是「每次只能捐250 mL」。 白血球捐血:白血球數門檻寫成3,000/mm³是不符規定的寫法。 以上數值是血紅素以外的獨立條件;血紅素合格但成分專屬數值未達標,仍不得捐該成分。 四、其他相關規定 瘧疾流行地區旅遊史:「暫緩半年再捐血」不是正確規定,看到此說法應判為錯誤。 硫酸銅比重法:用於篩檢血紅素,因男女血紅素標準不同,所使用的硫酸銅溶液比重也不同。 五、相關血品保存 血品保存與使用 新鮮冷凍血漿-20℃以下保存,效期1年(不是2年) 冷凍沉澱品-20℃以下保存,輸用前於30~37℃解凍 常考陷阱 「女性50公斤、男性55公斤以上始可捐血」:錯。應為女性45公斤、男性50公斤以上。 「55公斤以上得捐500 mL」:錯。須60公斤以上。 「捐500 mL者間隔2個月」:錯。500 mL為3個月,250 mL才是2個月。 「捐250 mL間隔3個月」:錯,為2個月。 血紅素寫成男13.5或女12.5:錯。正確為男13、女12 g/dL以上,剛好12即合格。 「17歲不能捐血」:錯。17歲已符合年齡條件,未滿18歲須法定代理人同意。 只看血壓、血紅素就判定可捐:男性45公斤未達50公斤,因體重太輕不能捐。 分離術血小板間隔寫成3週、4週或3個月:錯,為2週。 血小板數門檻寫成250,000/µL:錯,為15×10⁴/mm³(150,000)以上。 白血球捐血門檻寫成3,000/mm³:與規定不符。 「每年血漿捐血量不受限制」或「每次血漿只能捐250 mL」:皆錯。 「分離術捐血者體重須60公斤」:連續性流動儀器分離術50公斤即可。 「去過瘧疾流行地區暫緩半年」:不是正確規定。 「新鮮冷凍血漿-20℃保存2年」:錯,為1年。 「男女硫酸銅溶液比重相同」:錯,因血紅素標準不同而不同。 記憶口訣 「男五十、女四五,六十才捐五百;男十三、女十二;兩百五隔兩月、五百隔三月;血小板兩週、十五萬;血漿蛋白六;年捐男一五、女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