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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數:0
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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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2024年05月26日

20 下列何者得提起訴願救濟? (A) 公務人員對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之復審決定不服 (B) 會計師不服懲戒處分,向財政部會計師覆審委員會聲請覆審,對於該覆審決議不服 (C) 義務人對具有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不服,依行政執行法聲明異議經上級機關駁回異議 (D) 納稅義務人對於課稅處分不服,依稅捐稽徵法申請復查,對於復查決定不服 *行政法很常考的考點,不管是訴願先行或是相當訴願之程序一定都要熟記背熟,下面的資料覺得整理的不錯分享給大家,有附上來源連結~ 相當於訴願之程序 (一) 意義 所謂相當於訴願之程序,係指在各該法規中所規定之救濟途徑,雖與訴願程序不同,然而其與訴願之目的一致者。因此如果當事人已經過該相當於訴願之其他程序,自不須再行提起訴願,而逕得提起訴訟。 (二) 訴願相當程序之類型 1. 會計師懲戒之覆審(B) 2. 公務人員懲戒之復審 (公務人員保障法§25)(A) 3. 教師法之申訴、再申訴  4.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19條 (覆議) 5. 政府採購法第76、83條 (申訴) (三) 其他救濟管道,但並非訴願相當程序 1. 律師之懲戒。(釋字378號,律師懲戒之決定等同於判決) 2. 學生之校內申訴管道。(釋字382號) 【三民輔考-行政法(概要)完全攻略】   訴願先行程序─異議程序(2) (四) 類型 異議程序於各該法規範中並不相同,主要有以下類型: 1. 稅捐稽徵法:申請復查 (稅捐法§35)。(D) 2. 商標法:異議 (商標法§48)。 3. 專利法:申請再審查 (專利法§48)。 4. 集會遊行法:申復 (集遊法§16)。 5. 兵役法:申請複核 (兵役法施行法§40)。 6. 藥事法:異議 (藥事法§99)。 7. 全民健康保險法、勞工保險條例:審議 (健保法§5、勞保條例§5)。  8. 釋字382:學生申訴。 (五) 未踐行訴願先行程序之效力 於各該行政法規範規定中,應履行訴願先行程序而未履行者,不得逕行提起訴願。 ------------------------------- 依司法院釋字第755 號解釋意旨,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監獄處分及其他管理措施而言,向監督機關提起申訴,亦相當於已經訴願程序。據此可知,就法律所規定之行政內部自我省察程序,是否解釋為相當於訴願程序,並不以該行政內部自我省察程序之程序規定有如同訴願程序規定為必要,仍應視事件性質而定。因此,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不服,經依行政執行法第9 條之聲明異議程序,應認相當於已經訴願程序,聲明異議人可直接提起撤銷訴訟。(C)資料來源https://www.3people.com.tw/%E7%9F%A5%E8%AD%98/%E7%9B%B8%E7%95%B6%E6%96%BC%E8%A8%B4%E9%A1%98%E4%B9%8B%E7%A8%8B%E5%BA%8F/%E5%85%AC%E8%81%B7%E8%80%83%E8%A9%A6-%E9%AB%98%E6%99%AE%E5%88%9D%E3%80%81%E5%9C%B0%E7%89%B9-%E4%B8%80%E8%88%AC%E8%A1%8C%E6%94%BF-%E4%B8%80%E8%88%AC%E8%A1%8C%E6%94%BF/3e5d45a8-e9a5-4487-a112-bedbf9bb1e8e https://app.yamol.tw/item/257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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