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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發性集會遊行之免申請許可

科目:警察◆警察法規|題數:6
偶發性集會遊行之免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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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2026年10月12日

學習重點 集會遊行法第8條第1項:室外集會、遊行原則上須向主管機關事前申請許可(許可制);室內集會不須申請。 司法院釋字第718號:第8條第1項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憲法第14條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自民國104年1月1日起失效。 偶發性集會遊行無須申請許可;它不是「仍要申請、只是沒有期限」,也不是「2日前或6日前申請」。 釋字第718號並未否定許可制本身。一般室外集會遊行仍採事前許可制,立法者仍得採許可制。 相關程序規定也要一併掌握,選項常拿來混搭:6日前申請、主管機關、不予許可事由要求「明顯事實」。 核心觀念 一、集會自由的憲法基礎(釋字第718號理由重點) 憲法第14條保障人民集會自由。其目的在於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和平表達意見,與社會各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 國家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採取有效保護集會安全之措施。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也應使參與者能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使集會自由。 以法律限制集會自由,須遵守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以上敘述都是釋字第718號的意旨,考題出現時為正確敘述。 二、原則:室外集會遊行採事前許可制 集會遊行法第8條第1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 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釋字第718號延續釋字第445號的見解,認為對一般室外集會遊行採事前許可制,本身並不違憲。違憲的是「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的部分。 三、釋字第718號:偶發性與緊急性集會遊行 類型意義釋字第718號結論 偶發性集會遊行 因特殊原因未經召集而自發聚集,且無發起人或負責人 客觀上無從事前申請,要求申請許可違反比例原則。無須申請許可。 緊急性集會遊行 因事起倉卒,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其目的;有發起人或負責人 第8條第1項未排除部分,以及第9條第1項但書、第12條第2項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規定,違反比例原則,自104年1月1日起失效。 判斷是否為偶發性集會,有三個關鍵字:未經召集、自發聚集、無發起人或負責人。沒有負責人,就沒有人能夠「填具申請書」,所以法律不能要求它事前申請。 集會遊行法條文至今尚未配合修正,但因違憲部分已失效,依現行法律狀態,偶發性室外集會遊行無須提出申請。 四、申請程序相關規定(常被拿來當錯誤選項) 項目正確規定 申請時間(第9條) 由負責人填具許可申請書,於6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應檢具文件(第9條) 集會處所應檢具處所之所有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文件;遊行應檢具詳細路線圖。法條並未要求取得「遊行路線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 主管機關(第3條) 集會、遊行所在地之警察分局。跨越二個以上警察分局轄區者,為直轄市、縣(市)警察局。法條並未規定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 不予許可事由(第11條) 須「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之虞」,不是單純「合理懷疑」。此要件是釋字第445號後修法加入的。 五、其他與警察事務相關的大法官解釋(綜合題比較) 解釋重點常見錯誤寫法 釋字第718號 集遊法第8條第1項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違反比例原則。 寫成「許可制違憲」。 釋字第588號 憲法第8條之「警察機關」,不僅指組織法上的形式警察機關,也包括依法律得行使干預、取締手段的機關或人員(功能、實質意義)。 寫成「組織法上狹義警察概念」。 釋字第666號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罰娼不罰嫖」,違反平等原則。 寫成「違反比例原則」。 釋字第760號 涉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第2項及警察特考分流後的訓練、任官機會,以平等問題為核心。 寫成「未具警察教育學歷者不得擔任警察之規定違憲」。 常考陷阱 「偶發性集會遊行仍應依第8條第1項申請」:錯。依釋字第718號,偶發性集會遊行無須申請許可。 「仍須申請,但無時間限制」、「須於2日前申請」、「須於6日前申請」:都錯。偶發性集會遊行是完全免申請,不是縮短期間。6日前是一般室外集會遊行的申請期間。 「第8條第1項採事前許可制,違反比例原則」:錯。違憲的是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的部分,許可制本身合憲。 「為確保集會自由,立法機關不得採行事前許可程序」:錯。對一般集會遊行,立法者仍得採許可制。 「為維持社會秩序,對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得採事前許可程序」:錯。這正是釋字第718號宣告違憲的內容。 「合理懷疑有危害國家安全……得不予許可」:錯。法條要求「有明顯事實足認為……之虞」。 「跨越二個以上轄區,應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錯。跨越二個以上分局轄區者,主管機關為直轄市、縣(市)警察局。 「檢具遊行路線所有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文件」:錯。同意文件是針對集會處所;遊行只須檢具詳細路線圖。 判斷關鍵:看到「未經召集、自發聚集、無發起人或負責人」,就是偶發性集會,答案方向為無須申請許可。看到「違憲理由」,要選比例原則,並注意題目是否寫成「許可制全面違憲」。 釋字第718號理由中「和平表達意見、溝通對話」、「提供適當集會場所」、「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使集會自由」、「限制須符合比例原則」等敘述皆正確。不要誤選為錯誤選項。 記憶口訣 「偶發沒人頭,免申自由走;緊急不能等,許可也違憲;一般仍許可,六日分局求。」 偶發沒人頭:無發起人或負責人,未經召集、自發聚集。 免申自由走:無須申請許可。 緊急不能等,許可也違憲:緊急性集會遊行的申請許可規定,同樣被釋字第718號宣告違反比例原則。 一般仍許可,六日分局求:一般室外集會遊行仍採許可制,6日前向警察分局申請;跨分局者向警察局申請。 另記:「718比例,666平等,588看功能」,用來區分各號解釋的違憲理由與警察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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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4有關民眾申請集會、遊行及依司法院釋字第 718 號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特殊原因未經召集而自發聚集,且無發起人...
  2. 24 有關民眾申請集會、遊行及依司法院釋字第 718 號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特殊原因未經召集而自發聚集,且無發起...
  3. 24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有多號解釋涉及警察事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釋字第 588 號解釋,認為憲法第 8 條之警察機關是組織法上...
  4. 5 司法院釋字第 718 號解釋就集會遊行法之相關規定做出合憲與否之解釋,依該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集會遊行法第 8 條...
  5. 10 有關集會遊行之許可,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偶發性集會遊行仍應適用集會遊行法第 8 條第 1 項為申請 (B)憲法第 14 條規定人...
  6. 12 有關偶發性室外集會、遊行,依現行集會遊行法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 無須提出申請 (B) 仍須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