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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動機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學|題數:8
公共服務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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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2026年10月22日

學習重點 掌握公共服務動機(Public Service Motivation,PSM)的核心:出於利他與公共利益的關懷而願意投入服務,不能只用個人利益解釋行為。 熟記佩里公共服務動機的四大測量構面:對公共政策制定的興趣、對公共利益的承諾、同情心、自我犧牲。 理解公共服務動機是一種內建於心中的服務取向與內在激勵,動機較高者追求內在報酬,而非外在利益誘因。 辨識其形成與變化:在社會化過程中逐漸形成,受文化與制度影響,不是天生基因決定,也不是形成後就不能改變。 區分「公共服務」與「公共部門任職」:實踐公益與利他,不以進入政府機關為必要條件。 核心觀念 一、公共服務動機的意義與理論出發點 佩里(J. Perry,亦譯裴利)與魏斯(L. Wise,亦譯韋斯、衛斯)所提出的公共服務動機理論,強調人們可能基於服務他人、實現公共利益及履行公民責任而採取行動。公共服務動機是一種利他的動機,也是一種使個人願意投入公共服務的內在誘因或激勵感。 其理論出發點是:自利原則與理性選擇理論,無法完全解釋公部門人員積極服務的行為。有人即使不能增加薪資、提高升遷機會,仍願意協助民眾、改善公共政策,甚至為公益付出個人成本,便需要從公共服務動機理解。 佩里與魏斯並指出,公共服務動機的來源可分為三類: 理性的動機:如參與政策制定、為自己認同的政策努力而獲得滿足。 規範的動機:如對公共利益的追求、對政府與社會的責任感與公民義務。 情感的動機:如對他人的關懷、出於善意而願意為他人付出。 因此,若題目要求辨認公共服務動機的基本性質,應掌握利他取向。追求權力、考上公職或加強公共關係,都不能直接等同於公共服務動機。考上公職只是任職途徑,是否具有公共服務動機,仍須看其投入服務的理由。 二、佩里的四大測量構面 佩里後續發展出具體測量公共服務動機的量表,歸納為四大構面。辨識時應同時記住名稱與內涵,才能處理換句話說的選項。 構面核心內涵辨識關鍵 對公共政策制定的興趣對參與公共政策形成、討論與制定具有興趣,並能從參與政策的過程中獲得滿足。關心政策、樂於參與、從參與政策中獲得滿足感。 對公共利益的承諾重視社會整體利益,將服務公眾視為責任,願意持續為公共利益努力。公益、公民責任、公共服務是一種義務。 同情心對他人的困境與需求具有關懷,因而產生協助他人、改善其處境的意願。關懷弱勢、理解他人處境、願意提供協助。 自我犧牲為實現公共利益,願意承擔個人成本,必要時犧牲自己的權益。為社會公益付出時間、心力或個人利益。 對政策有興趣,不等於追逐權力。重點在於參與公共事務本身所帶來的意義與滿足;若只是希望藉政策參與取得個人權勢,便不能直接視為公共服務動機。 對公共利益的承諾與自我犧牲重點不同。前者著重「認為服務公益是自己的責任」,後者著重「為公益願意付出個人代價」。同情心則著重對他人處境的情感關懷。 此外,親社會主義(prosocialism)、自我能力培養、物質報酬的誘因,都不是四大構面。即使某個概念聽起來正向、與助人有關,或可能有助於服務表現,也不能因此列入四大構面。 三、內在報酬與外在利益的區別 公共服務動機較高者,追求的是內在報酬,例如幫助他人的成就感、參與公共政策的滿足感、履行公民責任的意義感,以及促進公共利益的價值感。這些報酬來自對服務行為本身的肯定。 薪資、物質待遇、升遷機會及職位穩定保障,則屬於外在利益或工作誘因。它們可以是個人選擇工作的原因,但不是公共服務動機的內涵,也不是四大構面之一。 理論重點是不能只用外在利益解釋積極服務行為;若選項把「期待職務升遷與穩定保障」或「物質報酬的誘因」當成公共服務動機的內容,即應排除。 四、公共服務動機的形成與可變性 公共服務動機會在個人社會化的過程中逐漸形成,並深受文化與制度的影響。家庭、教育、宗教及工作經驗,都可能影響個人如何理解公共責任與服務價值。因此,它不是由天生基因差異決定的產物,也不是一旦形成就無法改變。 「公共服務動機是內建於心中的服務取向」是正確的理論敘述,應理解為服務價值已內化為個人的行動動力,不能將「內建」誤讀為「出生時就已由基因決定」。內在動機說明動力的來源,社會化則說明這種取向如何形成,兩者並不矛盾。 五、公共服務不以政府機關為唯一場域 公共服務動機不等於進入公共部門的動機。具有利他與公益關懷的人,也能透過非營利組織、志願服務、社區參與或其他服務行動實踐公共價值。 因此,任職政府機關不是實現利他願望的必要條件;反過來說,取得公務人員身分,也不能直接證明一個人具有高度公共服務動機。判斷重點應放在為何服務、重視何種價值,而非只看任職部門。 常考陷阱 把相關概念混入四大構面:「親社會主義」看似與利他接近,但不是四大構面。構面只有政策制定興趣、公共利益承諾、同情心、自我犧牲四項。 把個人成長當成構面:「自我能力培養」與「自我犧牲」只差兩字,前者著重提升自己,後者著重為公益付出代價,只有後者是構面。 把外在誘因包裝成服務動機:物質報酬、升遷機會與穩定保障,皆不屬公共服務動機的內涵。 看到滿足感就認為是自利:從參與公共政策中獲得滿足感,屬於內在報酬,正是「對公共政策制定的興趣」的表現。 把公民責任排除在外:「認為公共服務是一種公民責任」屬於對公共利益的承諾,是公共服務動機的內涵。 把內在取向誤認為天生固定:「天生基因差異的產物」「一旦形成就無法改變」皆錯;正確是社會化中逐漸形成、受文化與制度影響。 用任職場所限制利他行為:「只有進入政府機關/公部門才能實現」「只有進入公共部門才能從事公共服務」等排他敘述,一律判斷為錯誤。注意「內建於心中的服務取向」本身正確,錯在後面接上「只有到公部門才能實現」。 把動機性質答錯:公共服務動機是利他動機,不是追求權力、考上公職或加強公共關係。 記憶口訣 四構面:「政、公、同、犧」——政策制定有興趣、公共利益有承諾、同情他人有關懷、犧牲自我為公益。 特質:「內在利他、社會養成、文化制度、跨越部門。」把握動機性質、形成過程、影響因素與實踐場域,即可排除多數混淆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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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6 下列何者不是佩里(J. Perry)與魏斯(L. Wise)所提的公共服務動機面向? (A)親社會主義(prosocialism) (B)對於公共利益的...
  2. 17 美國公共行政學者裴利(J. Perry),對於公共服務動機(PSM)提出了具體測量的方法。下列何者不是測量公共服務動機的四大構面...
  3. 8 公共服務動機是指個人的何種動機? (A)利他 (B)追求權力 (C)考上公職 (D)加強公共關係
  4. 10 佩里(J. Perry)與韋斯(L. Wise)提出公共服務動機(Public Service Motivation,PSM)理論,認為自利原則與理性選擇理論無...
  5. 32 關於公共服務動機的理論主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動機是在個人社會化的過程中逐漸形成(B)動機是內建於心中的服務取向(...
  6. 35 有關公務人員公共服務動機(public service motivation)的基本特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它是個人天生基因差異的...
  7. 16 下列針對佩里(J. Perry)與衛斯(L. Wise)所提的公共服務動機之敘述,何者錯誤? (A)深受文化和制度的影響 (B)...
  8. 9 下列何者不是學者裴利(J. L. Perry)對於公共服務動機(Public Service Motivation, PSM)所建構的四大 面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