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政策論證的法庭學途徑背景:透過提出理由、支持與反駁,檢驗政策主張是否值得接受。 熟記六要素:政策相關資訊、政策主張、立論理由、立論依據、駁斥理由、可信度,尤其要分清「立論理由」與「立論依據」。 辨識論證模式的判斷線索:權威看身分、分析看方法、解釋看因果(原由)、直覺看洞識力、價值批判看對錯好壞。 理解政策論證是以資訊支持主張、以反證抗辯不同主張的過程,不能只看成預測未來或蒐集資料。 核心觀念 一、政策論證的背景與意義 唐恩(W. Dunn)的政策論證,源於對政策分析中法庭學途徑的肯定。其精神如同法庭上的攻防:參與者提出證據與理由來支持自己的主張,也檢驗、質疑或反駁其他主張,藉此判斷結論是否可以接受。 政策問題往往涉及資訊不完整、價值分歧與不同立場,因此政策主張不能只靠一句「資料顯示如此」就成立,還必須交代資料如何支持結論、推論憑什麼成立,以及遇到哪些反證或條件時需要修正。 在政策方案規劃過程中,參與者尋找有利資訊、支持自身主張,並提出反證以抗辯其他看法,就是政策論證。它與政策分析、政策研究密切相關,但題幹若特別強調主張間的支持、反證與抗辯,應直接辨識為政策論證。 二、政策論證的六要素 要素意義與功能辨識關鍵 政策相關資訊作為論證起點、與政策問題有關的資料或資訊,提供推論的材料。根據什麼資訊討論? 政策主張政策相關資訊經邏輯推理所得的結果,也就是政策論證的結論,是論證希望他人接受的判斷。最後要主張什麼? 立論理由說明為何能由政策相關資訊推導出政策主張,是將政策相關資訊轉換成不同政策主張的推論橋梁。為什麼這些資訊能支持這個結論? 立論依據用來拓展立論理由的廣度與深度,以加強立論理由,具有強化、證實、支持論證的作用;亦可見「支持」的譯法。憑什麼相信這個理由? 駁斥理由說明一項主張不能被接受,或在某種條件下不可能被接受的理由,也可稱反駁或反證。什麼情況下主張不成立? 可信度表達政策主張受到支持的程度,以及接受主張時的確定程度或限制。這個結論有多可信? 政策相關資訊不會自動等於政策主張。同一組資訊可能透過不同的立論理由,形成不同的政策主張。因此,將政策相關資訊轉換為政策主張的關鍵,是「立論理由」。 「立論依據」則是再向下追問:這個立論理由有什麼支持?它的重點是加強立論理由,而非取代資訊與主張之間的推論橋梁。 例如,某項試辦計畫實施後,服務等候時間縮短,這是政策相關資訊;「應擴大實施」是政策主張;「相同作法在相近條件下也能改善效率」是立論理由;支持此理由的研究或理論是立論依據。若其他地區欠缺必要人力,可能構成駁斥理由;「在配套充足時較可能有效」則表達主張的可信程度與限制。 三、常見政策論證模式 判斷模式時,要看主張主要憑什麼獲得支持,而不是只看題目有沒有專家、數字或研究等字眼。 模式論證基礎判斷線索 權威模式權威:以具權威地位者的判斷或說法支持主張。強調專家、知名學者、諾貝爾獎得主等的身分與意見。 統計模式樣本、統計規律或機率推論。由樣本推估母體,或以統計關係形成判斷。 類別模式事物所屬類別及該類別的特徵。因某對象屬於某一類,便推論其具有該類特性。 直覺模式洞識力:以直覺、洞察或內在判斷支持主張。強調洞察、領悟或直覺判斷。 分析模式方法:以分析方法或程序作為論證基礎。強調依某種方法、規則或程序推導結論。 解釋模式原由(因果):以因果關係說明主張為何成立。強調原因、作用機制及結果如何產生。 價值批判模式價值判準。強調政策的對錯、好壞及其產生的結果。 選項若只列出「權威、洞識力、方法、原由」等基礎,要能反推對應模式:權威→權威模式、洞識力→直覺模式、方法→分析模式、原由→解釋模式。 分析模式與解釋模式最容易混淆。分析模式著重「用什麼方法推導」,解釋模式著重「為何會造成這個結果」。題幹若指出主張依據來自因果論證,應選解釋模式。 權威模式與直覺模式要區分支持的來源。動輒引用諾貝爾獎得主的說法作為主張理由,是憑他人的聲望與專業地位說服,屬權威模式;若重點是提出主張者自己的洞識力,才屬直覺模式。 統計模式與類別模式也不能混為一談。統計模式著重樣本與機率推論;類別模式著重歸類後,依該類別特徵推論個別對象。 常考陷阱 把起源選成政治學、行政學或社會學途徑:這些領域雖與公共政策有關,但唐恩政策論證的背景是對法庭學途徑的肯定,取其證據、辯論與攻防精神。 把論證結論寫成評斷標準、支持或反證:政策相關資訊經邏輯推理所得的結果、也就是論證的結論,是「政策主張」。支持與反證各有功能,均不是結論本身;「評斷標準」更不是六要素之一。 把資訊轉換為主張的功能歸給立論依據或支持:負責將資訊轉換成不同主張的是「立論理由」;負責拓展、強化立論理由的才是「立論依據」(支持)。 看到「理由」二字就選立論理由:必須看功能。說明主張何以成立,是立論理由;說明主張何以不能接受,或在某種條件下不能接受,是駁斥理由。 把可信度誤認為權威人士的名望:可信度是六要素之一,表達主張受到支持的程度;權威模式則是依權威者的判斷進行論證,兩者層次不同。 把分析式論證的基礎選成原由或洞識力:分析模式的基礎是「方法」;原由對應解釋模式,洞識力對應直覺模式。 把因果論證選成分析模式:「因果、原因、機制」對應解釋模式,不能因為因果研究也使用方法,就忽略題幹強調的核心。 看到政策「結果」就直接選解釋模式:追問結果如何造成,偏向解釋模式;強調政策對錯、好壞及其產生的結果,則屬價值批判模式。 引用名人說法誤選直覺或分析模式:主張靠的是「誰說的」,就是權威模式。 看到數字就選統計模式:數字可能只是背景資訊;必須以統計規律、樣本或機率推論支持主張,才是辨識重點。 把支持與抗辯的過程稱為政策預測、政策分析或政策研究:政策預測著重未來可能情況;題幹強調尋找有利資訊支持己見、提出反證抗辯他人主張,就是政策論證。 記憶口訣 六要素:「資訊推主張,理由搭橋梁;依據撐理由,駁斥找限制,可信看程度。」 模式辨識:「權威看誰說,統計看推估,類別看歸屬,直覺靠洞識;分析重方法,解釋找原由,價值判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