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分辨租稅公平的兩個面向:水平公平是相同能力、相同負擔;垂直公平是不同能力、不同負擔。 掌握量能原則與受益原則:前者看負擔能力,後者看所獲利益或使用情形;規費最符合受益者付費(使用者付費)原則。 以稅負占所得的比例區別累進、比例(平等)與累退(遞減)稅制,理解累進稅制最能發揮所得重分配、實現社會正義。 記住兩稅合一所整合的是個人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目的在減輕公司盈餘分配的重複課稅。 辨識吉尼係數、洛侖士曲線、五等分位倍數、顧志耐指數等所得分配指標,理解M型社會代表所得兩極化與中產階級萎縮。 核心觀念 一、租稅本質與公平原則 租稅是國家為支應公共支出、實現政策目標,依法向符合課稅要件者徵收的金錢給付。它不以政府對個別納稅人提供等值服務為前提,除籌措收入外,也可發揮所得重分配及經濟調節等功能。所得、消費、財產是最重要的三項課稅來源,其中所得稅是政府最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之一。 納稅義務依法律所定要件判斷,並非只有具本國公民資格者才可能納稅;外國人符合課稅要件時,也可能成為法律上的納稅義務人。國家徵稅的正當性,在於能善用賦稅收入、提供公共服務並提升國民福祉。 公平概念判斷重點典型理解 水平公平(水平衡平)所得或經濟能力相同者,課徵相同稅課相同者應受相同待遇 垂直公平(垂直衡平)經濟能力不同者,負擔應有適當差異能力較高者承擔較重稅負 水平與垂直公平的區分,在於比較對象的經濟能力是否相同。累進課稅是實現垂直公平、量能負擔及強化重分配的常見方式;「累進稅制」本身是稅率結構,不是公平原則的名稱。 二、量能原則與受益原則 比較項目量能原則受益原則 又稱能力原則、能力負擔原則受益者付費原則、使用者付費 負擔依據所得、財產等經濟負擔能力享受公共財貨或服務的利益、使用情形 常見連結所得稅、累進課稅規費、使用者付費 主要效果較能配合縮小社會財富差距的目標使使用者感受成本,較能抑制資源使用浮濫浪費 「經濟能力高者負擔較重稅賦」屬於量能原則;「享受服務者負擔費用」才是受益原則。受益原則將服務使用與付費連結,有助於減少資源浪費,但不能因此推論它較符合縮小財富差距的目標。 新公共管理重視效率、成本意識及市場機制,較支持使用者付費與受益原則;不能說它主張以能力原則取代受益原則。 三、累進、比例與累退稅制 判斷稅制時,要看稅負占所得的比例如何隨所得變化,不能只看繳納金額的多寡。 稅制所得增加時的稅負比例重點 累進稅制提高所得較高者課以較高比例稅金,最能展現財富重分配與社會正義精神 比例稅制(平等稅制)維持相同依法定稅率課徵,不因所得金額差異而適用不同稅率;所得較高者仍繳較多稅額 累退稅制(遞減稅制)降低所得較高者課以較低比例稅金,低所得者相對負擔較重 例如,所得增加一倍,稅額也增加一倍,稅負比例不變,屬於比例(平等)課稅;若稅負比例隨所得提高而上升,才具有累進性。「平等稅制」指稅率相同,不是每個人繳相同金額。 依性別、年齡、職業或家庭狀況區分課徵等級、同等級採固定稅率,並不是所得稅制分類的正確定義,遇到此類敘述應判斷為錯誤。 四、租稅與規費的區別 規費是政府就特定對象提供行政服務,或供其使用公有設施、設備等所收取的費用,與具體服務或使用行為具有較直接的對應關係,因此最符合受益者付費、使用者付費原則。 比較項目租稅規費 負擔原因符合法定課稅要件,屬全民公共義務接受特定服務或使用設施等,屬使用者付費 個別對價關係不要求直接、等值的個別回報與特定受益或使用有較直接關聯 主要原則量能負擔(能力原則)及政策目的受益原則及成本分攤 與私經濟的距離較遠因具有服務與付費關係,相對較接近 共同點均有公法依據,都是國家公權力的象徵;均非以營利為目的 租稅與規費均具有公權力性質。規費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也不因接近交易關係就成為一般私法買賣。統籌分配稅涉及稅收在政府間的分配;所得稅著重所得及負擔能力;公債收入具有借貸與償還性質,這些都不如規費直接符合使用者付費。 五、兩稅合一的意義 我國所稱兩稅合一,係指個人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整合。公司獲利先負擔營利事業所得稅,盈餘分配給個人股東後,又涉及個人綜合所得稅,制度整合旨在減輕同一筆公司盈餘的重複課稅。 兩稅合一不是土地增值稅與房屋稅、遺產稅與贈與稅,也不是綜合所得稅與營業稅的合併。具體的股利課稅方式歷年曾有調整,作答時掌握制度的基本意義即可。 六、所得分配不均的衡量與M型社會 指標或概念意義與判讀 洛侖士曲線將人口或家戶依所得由低至高排列,橫軸為累積人口比例,縱軸為累積所得比例;曲線越偏離完全均等線(45度線),分配越不均 吉尼係數洛侖士曲線與完全均等線之間的面積,占完全均等線以下三角形面積的比例;介於0與1之間,越接近0越平均,越接近1越不平均 五等分位倍數將家戶依所得排序、分為五組,以最高所得組平均所得除以最低所得組平均所得;倍數越大,差距越大 顧志耐指數衡量國民所得分配狀況的指標,與租稅公平、國際貿易競爭、產業自由化無關 M型社會富者增多、貧者也增多、中產階級減縮,所得分布向高、低兩端集中,呈現所得兩極化;由日本學者大前研一提出 五等分位每組占家戶數的20%,不是每組各占總所得的20%。M型社會描述的是分配結構,不能僅憑平均所得提高,就認定所得差距改善。 常考陷阱 把水平、垂直公平對調:先找「能力相同」或「能力不同」;所得或能力相同者課相同稅是水平公平。 把「經濟能力高者負擔較重」稱為受益原則:這是能力(量能)原則;受益原則看的是享受服務的利益。 把累進與累退定義顛倒:選項若寫「累進稅制對高所得者課較低比例」或「遞減稅制對高所得者課較高比例」,都是錯的。 把平等稅制理解為固定稅額:平等稅制是相同稅率,所得不同,應納稅額仍不同。 自創混合稅制定義:依性別、年齡、職業、家庭狀況分級課徵的敘述,不是正確選項。 規費題的干擾選項:能力負擔原則、財富重分配原則、外溢效果原則、強制原則、功績原則都不對,規費一律對應受益(受益者付費、使用者付費)原則。 把規費說成營利目的:規費與租稅都具公權力性質,規費較接近私經濟行為,但不是為了營利。 把受益原則等同縮小貧富差距:其優勢在抑制浮濫使用、減少浪費;縮小差距應連結能力原則與累進課稅。 兩稅合一配錯稅目:只能是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看到營業稅、遺產稅、土地增值稅就排除。 混淆所得分配指標方向:吉尼係數、五等分位倍數越大越不均;洛侖士曲線越靠近均等線越平均。 M型社會與其他字母混淆:題目描述「富者增多、貧者增多、中產減縮」,答案是M型,不是W、U、H型。 記憶口訣 「同能同稅是水平,異能異稅是垂直;能力看財力,受益看使用。」 「累進比例升、平等稅率同、累退比例降;規費看使用,兩稅記綜營。」 「吉尼、倍數、顧志耐,都看所得分配;中間縮、兩端增,M型要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