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領導的三項核心:人際互動、影響他人行為、達成團體目標;影響方向不限於上對下,也可能是下對上或相互領導。 區分領導與管理:領導重方向、理念、願景與變革,管理重規劃、程序與秩序;領導是管理功能的一部分,兩種角色可以由同一人兼具,但不必然相同。 記住領導理論的發展順序為特質論→行為論→權變論,並熟記「人格特質、環境決定、交互作用、功能研究」四種研究方法。 熟悉特質論的代表特質(能力、成就、責任、參與、地位)、戴維斯的四項特質,以及特質論與權變論、交互作用論的區別。 掌握行政領導的特點:屬於行政運作的一部分、依法行政、行政中立及引領革新;並能說明領導權力來源與有效領導的作法。 核心觀念 一、領導的意義與領導者角色 領導是透過溝通與人際間相互影響,促使個人或團體自願努力,以達成共同目標的過程。作答可抓住人際互動、影響行為、達成團體目標三項要素。領導的目的在促成合作與實現組織目標,並非取得所有人的完全服從或信仰。 領導不限於正式組織,也不以具有主管職位為必要條件。除了上級影響下級,部屬也可能憑藉專業、資訊或說服力影響主管,形成相互領導;同儕及非正式團體中也可能出現領導。因此,凡說「領導只限於上級對下級的影響」「下級對上級的影響不屬於領導」,都是錯誤敘述。 領導者扮演組織的掌舵者,負責提出方向、建立願景、凝聚成員。「為組織提供想法,並轉化成為事實」屬於領導能力,不是單純的執行、管理或統御。 二、領導與管理、領導者與管理者 從管理功能的分類來看,領導是管理功能發揮的一部分;從角色特性來看,兩者則有不同側重。主管具有管理職位,不代表必然具有實質領導力;沒有正式職位者,也可能成為領導者。領導者與管理者可以是同一人,但不必定是同一人。 比較面向領導/領導者管理/管理者 核心問題決定方向、做對的事落實工作、把事情做對 主要關切願景、理念、使命與變革;執著於理念計畫、流程、制度與控制;重視工作流程 對人的作用溝通、激勵、建立信任與認同分工、配置資源與監督績效 風險與時間較重長期發展,願承擔合理風險較重穩定運作、效率,傾向避免冒險 角色基礎著重實際影響力,可來自個人通常具有正式職位與職責 上述是相對側重,並非互斥分類。有效主管通常需要兼具領導與管理能力。 三、行政領導的意義與特點 依張金鑑的見解,行政領導是各級主管運用思想溝通與管理措施,促使所屬人員協同努力,有效完成組織使命與任務。其強調的三項重點即為人際間的互動、影響他人的行為、達成團體的目標。 從實務角度看,行政領導具有以下特點: 是行政運作的一部分:藉由協調、溝通與激勵,整合人員及資源以完成任務。 遵守依法行政原則:領導行為須受法律與權限拘束,不能以個人意志取代法定程序。 堅守行政中立:公正執行職務,不能將行政資源作為政黨或個人的工具。 是行政革新的推動者:主動提出改革方向、凝聚支持並推動實施,而非被動的追隨者。 行政領導受各國制度、文化與環境影響,「全球化一致性」不是行政領導的特點。 四、領導研究途徑與發展 主要理論的發展順序為特質論→行為論→權變論,最早發展的是特質論,並非情境理論,三者也不是同時發展。這是研究重心的演進,不表示後一理論出現後,前一理論便完全消失。 途徑研究焦點與辨識關鍵 特質論領導者「具有什麼特質」,著重能力、人格與個人條件;偏向「英雄造時勢」。 行為論領導者「做了什麼」,觀察其對工作與人員所展現的具體行為。 情境論重視環境如何影響領導的產生與成效;環境決定領導的觀點偏向「時勢造英雄」。 權變論領導成效取決於領導方式與情境條件的配合,沒有一套處處適用的最佳方式。 國內行政學教材常將領導的研究方法概分為四種: 人格特質論:領導者須具備特殊人格特質。 環境決定領導論:領導者的產生與成效由環境、時勢決定。 交互作用論:重視領導者、成員與情境之間的交互行為。 功能研究論(功能研究法):重視領導為團體完成哪些必要功能。 「絕對影響論」「漸進研究途徑」「歷史研究途徑」「權威研究途徑」都不屬於領導研究途徑的分類;特質、行為、情境、權變則都是公認的研究途徑。 領導理論至今尚未發展出完整而具體的理論,也沒有一套可直接套用所有情境的公式。經驗可能有助於判斷,卻不保證效能;有經驗的管理者不見得比沒有經驗者更有領導效能。 五、領導特質論 特質論屬於早期領導理論,認為有效領導取決於領導者個人特質,領導者須具有某些特殊人格特質才能有效領導,觀點偏向「英雄造時勢」。重視「組織交互行為」的是交互作用論,不是特質論。常見特質包括: 能力:智力、判斷、溝通、表達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成就:學識、知識與工作成果。 責任:可靠、主動、堅持並願意承擔責任。 參與:積極參與團體活動、合作與適應。 地位:個人在團體中的聲望與社會經濟地位。 「權變」不是領導者特質,而是另一個強調情境因素的研究途徑,與特質論不同。 若以「成熟、充滿活力、待人和善」描述成功領導者,焦點在個人具有的特性,應判斷為特質途徑;若分析其如何分派工作、關心部屬,則屬行為途徑;若強調領導方式與情境的配合,則屬權變途徑。 戴維斯(Keith Davis)的四項領導特質: 智力 社交成熟度與廣度 內在的動機與成就慾 人群關係的態度 「個人魅力」不在戴維斯四項特質之中。 特質論的限制是:難以找出適用所有情境的固定特質組合,且容易忽略成員與環境的影響;具備若干優良特質,不能直接保證領導成功。 六、領導權力來源與有效領導作法 領導影響力不只來自正式職權及獎懲。申論可先說明常見的五項權力基礎,再區分職位與個人來源: 權力來源內涵 合法權力成員認可職位及制度所賦予的指揮權限。 獎賞權力能提供成員重視的報酬或利益。 強制權力能施加處罰或不利後果。 專家權力來自專業知識、技能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參照權力來自成員的認同、敬佩與追隨意願。 合法、獎賞與強制權力通常依附職位;專家及參照權力則依附個人。若採擴充分類,亦可說明資訊權力,即因掌握或提供重要資訊而產生影響力。 申論「有效領導者的特質、條件與作法」時,可整合能力、動機、品格、人際與情境配合:具備專業判斷、責任感與誠信,建立清楚願景,雙向溝通、適度授權、公平激勵,並依任務與部屬條件調整領導方式。行政領導另須落實依法行政、行政中立及推動革新的責任。 常考陷阱 「領導只存在正式組織」「只限上級對下級」「下級不可能領導上級」:錯在限縮範圍;非正式領導、向上影響及相互領導均可能存在。 「領導者與管理者必定是同一人」:兩種角色可以重疊,也可能分離。 「領導就是正式職權及獎懲的運用」「領導的宗旨是獲得完全服從」:忽略專業、認同、信任及溝通的影響力,且領導目的在達成組織目標。 把「把事情做對、重視流程、避免冒險」當成領導特質:這些偏向管理;領導的特質是執著於理念、做對的事。 理論順序寫成「行為→特質→權變」或「最早是情境理論」:正確為特質→行為→權變,最早是特質論。 研究途徑混入「絕對影響論」「漸進研究途徑」「歷史研究途徑」:這些不是領導研究途徑;四種研究方法為人格特質、環境決定、交互作用、功能研究。 「特質論重視組織交互行為」「權變是特質論強調的特質」:特質論看個人條件;交互行為屬交互作用論,權變屬權變論。 戴維斯四特質混入「個人魅力」:四項為智力、社交成熟度與廣度、內在動機與成就慾、人群關係的態度。 「行政領導是革新的追隨者」「行政領導具全球化一致性」:行政領導應引領革新,且受各國制度與環境影響。 「領導理論已完整、有通用公式」「經驗愈多必然愈有效」:忽略情境差異,經驗不保證領導效能。 記憶口訣 領導三核心:「互動、影響、團體目標」。理論發展:「特、行、權」——先看特質,再看行為,後看情境配合。四種研究方法:「人、環、交、功」——人格特質、環境決定、交互作用、功能研究。特質論五特質:「能、成、責、參、地」——能力、成就、責任、參與、地位。戴維斯四特質:「智、社、動、人」——智力、社交成熟、內在動機、人群態度。行政領導:「運作、依法、中立、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