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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長之產生與對立法院負責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數:31
行政院院長之產生與對立法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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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2026年10月15日

學習重點 掌握現行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無須立法院同意,並區分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的規定。 熟記行政院院長沒有明文固定任期,辭職或出缺時由副院長暫行代理。 區分行政院院長、行政院(行政院會議)與總統的職權,以及各類官員的任命程序。 理解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三大機制:施政方針與施政報告及備詢、覆議、不信任案。 精確記憶覆議、不信任案的對象、門檻、期限與法律效果。 核心觀念 一、行政院院長的產生、任期與代理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無須立法院同意。憲法本文第55條原規定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現已停止適用。本文另規定,立法院休會期間院長辭職或出缺時,總統須於40日內咨請立法院召集會議、提出院長人選徵求同意;這項規定也已不再適用。 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均未明文規定行政院院長的任期。因此不能說院長任期為4年、與立法委員相同,或繼任者只任至原任期屆滿。新任總統就職時,院長提出內閣總辭,屬憲政慣例,並非憲法明定的義務。也不能因為憲法沒有明文規定任期,就斷言不得依憲政慣例處理。 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任命新院長之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代理人不是副總統、秘書長或政務委員,不是原任院長,也不是由院會推舉的部會首長。 二、人事權與官員產生方式 職位產生方式與重點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無須立法院同意。 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憲法本文即如此規定,現仍適用)。不是院長直接任命,不是總統自行任免,也無須立法院同意。 省政府委員(含主席)、省諮議會議員依增修條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考選部部長屬考試院體系,不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憲法本文原規定經監察院同意。 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憲法本文原規定由選舉產生。 立法院院長、副院長由立法委員互選,增修條文並未改變這項規定。 現行須「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的人員,主要包括: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審計長。行政院院長與副院長、中央銀行總裁、中央研究院院長都不在其中。比較修憲前後的產生方式時,行政院院長、大法官及監察委員均有變動,立法院院長則沒有。 行政院院長對所屬機關的重要人事,須有一定的決定權限,才能落實行政一體與責任政治。依釋字第613號解釋意旨,獨立機關委員享有任期保障,院長更迭時不必同進退,這不違反責任政治。委員如有違法、失職且情節重大的情事,院長得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 三、院長職權與總統職權的界線 行政院院長的職權包括: 主持行政院會議。 提請總統任命副院長、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 依憲法副署總統公布的法律及發布的命令,例如總統任命駐外大使的命令。 答覆立法委員質詢。 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不信任案通過後,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代行總統職權。 副署有例外。依增修條文,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的任免命令、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的任免命令,以及解散立法院的命令,無須院長副署。因此,總統任命司法院院長的命令,院長沒有副署權。 緊急命令由總統發布,須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並於發布後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所以「議決緊急命令」是行政院的職權,「發布緊急命令」則不屬於行政院院長。直轄市與直轄市之間的權限爭議,由行政院解決,不能當成院長個人的職權。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才由行政院院長代行總統職權,並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副總統單獨缺位時,總統應於3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是由行政院院長接任。 釋字第419號解釋處理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的爭議,判斷時考量憲法明文規定、職務性質相容性及權力分立原則。解釋指出,兼任可能在總統缺位或不能視事時,減損繼任或代行總統職權的雙重保險機制,與憲法設置兩個職位的本旨未盡相符。判斷標準不包括信賴保護原則。 四、施政方針、施政報告與備詢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院長不得拒絕到立法院備詢。 依釋字第461號解釋,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三院院長,基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不負到立法院院會備詢的義務。所以「不得拒絕備詢」的是行政院院長。 國情報告與施政報告不同。依增修條文,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的國情報告。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時所提出的,則是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國情報告」是錯誤說法。 五、覆議:對特定議案要求重新審議 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認為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立法院須於覆議案送達15日內作成決議。 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 逾期未議決,原決議失效。 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憲法本文原有一項制度:立法院對行政院的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變更,行政院得再移請覆議。這項制度已被增修條文停止適用。因此,重要政策的決議不是現行的覆議標的。覆議失敗的效果是院長「即接受」,不是「應辭職」。 六、不信任案:追究院長政治責任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程序如下: 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 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才能通過。 不信任案通過後,院長應於10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總統得於不信任案通過後10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宣告解散立法院;在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院長只有呈請權,解散與否由總統決定,立法院也不會因不信任案通過就當然解散。 不信任案未獲通過時,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是整個任期內都不得再提。不信任案只能由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行政院院長不能對立法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上述施政報告與質詢、覆議、不信任案,都是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方式。「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是已停止適用的產生方式,不屬於現行負責機制。 常考陷阱 「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這是已停止適用的憲法本文規定,現制是總統直接任命。「總統須於40日內咨請立法院同意」也已不適用。 「增修條文明定院長任期4年」: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都沒有規定院長任期。新任總統就職時總辭是憲政慣例,不是憲法明定的義務。 「院長出缺由副總統、秘書長或院會推舉者代理」:正確是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 「副院長由總統自行任免」「政務委員由院長逕行任命」:兩者都須經「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也都無須立法院同意。 「考選部部長由院長提請任命」:考選部屬考試院;由院長提請總統任命的是行政院人員及省政府委員、主席、省諮議會議員。 「院長發布緊急命令」「院長解散立法院」:要分清議決與發布、呈請與決定。發布緊急命令和解散立法院都屬總統權限。 「院長副署總統任命司法院院長的命令」: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的任免命令,無須副署。 「直轄市間權限爭議由院長調處」:由行政院解決,不是院長個人職權。 「重要政策決議得移請覆議」:現行覆議只限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 「覆議維持原案,院長應辭職」:效果是院長應即接受。只有不信任案通過,院長才須於10日內辭職。 「不信任案四分之一連署」:正確門檻是全體立委三分之一以上連署,並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贊成通過。 「不信任案未通過,任期內不得再提」:限制只有1年,而且只針對同一院長。 「院長對立法院院長提不信任案」:方向錯誤,只有立法院能對行政院院長提出。 「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國情報告」:國情報告由總統提出,行政院提出的是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 「司法、考試、監察院長不得拒絕備詢」:不得拒絕備詢的只有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 「總統缺位由院長代行」「副總統缺位由院長擔任」:總統缺位由副總統繼任,兩者均缺位才由院長代行。副總統缺位則由總統於3個月內提名,經立法院補選。 「釋字第419號適用信賴保護原則」:該號解釋依據的是憲法明文、職務性質相容性與權力分立。 「獨立機關委員不與院長同進退,違反責任政治」:任期保障不違反責任政治。 記憶口訣 「院長總統任,副部政提任;無定期,副暫代。」院長由總統任命;副院長、部會首長、政務委員由院長提請總統任命;院長沒有法定任期,出缺時由副院長暫行代理。 「覆議法預約,十送十五決;全體半維持,院長即接受。」「法預約」指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 「倒閣三一提、全半過;七二後、四八決;十日辭、得請散;未過同人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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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 下列何者非行政院院長之職權? (A)對總統任命駐外大使命令之副署 (B)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C)直轄市與直轄市間有權限爭議時之調...
  2. 11 關於行政院院長之產生、任期等有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於憲法本文中並無明文規定行政院院長之任期 (B)...
  3. 21 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行政院院長之職權? (A)答覆立法委員質詢 (B)移請立法院覆議 (C)對於立法院院長提出不信...
  4. 21 行政院院長辭職時,由何人代理? (A)行政院副院長 (B)行政院秘書長 (C)副總統(D)行政院政務委員
  5. 10 司法院釋字第 419 號解釋在判斷副總統得否兼任行政院院長之爭議時,並未適用下列何種標準? (A)權力分立原則 (B)信賴保護原...
  6. 10 關於行政院院長之任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憲法並無明文規定 (B)憲法本文規定其任期與立法委員相...
  7. 16 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總統與行政院間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副總統得否兼任行政院院長,於總統缺位...
  8. 10 有關行政院院長人事權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