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福利服務可區分為 4 類,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屬於下列何者?(A) (A) 支持性服務 (B) 補充性服務 (C) 替代性服務 (D) 保護性服務 下列那項兒童福利服務,目的在彌補家庭角色功能對兒童照顧不足,提供家庭系統外的福利服 務,以避免家庭產生危機?(B) (A) 支持性兒童福利服務 (B) 補充性兒童福利服務 (C) 替代性兒童福利服務 (D) 保護性兒童福利服務 兒童安置與收容是屬於兒童福利服務的那一種?(C) (A) 支持性兒童福利服務 (B) 補充性兒童福利服務 (C) 替代性兒童福利服務 (D) 保護性兒童福利服務。 當兒少受到家長不當管教或虐待,經評估若危險程度較低,就會讓兒少留在家中不進行安置,但是會透 過「家庭維繫服務」進行追蹤與輔導。請問「家庭維繫服務」屬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的那一種類別?(D) (A) 治療性服務 (B) 補充性服務 (C) 替代性服務 (D) 保護性服務 兒童與少年福利服務種類繁多,卡都興〔Kadushin(1980)〕將其歸納為四大類: 一、支持性服務:(第一道防線) 指家庭結構仍完整,只因家庭關係失調、緊張,導致家庭產生壓力,故此類服務主要為滿足親職能力的增強、家庭功能的改善等相關需求。其服務包括:家庭諮商、親職教育、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未婚媽媽及其子女服務、兒童休閒娛樂服務、社區心理衛生服務等。 二、補充性服務:(第二道防線) 意指家庭結構仍然完整,但因父母親職角色不當履行或限制,而造成兒童與少年受到一定程度傷害,故由家外系統注入資源,補充其不足之服務。如:家庭經濟補助、托育服務、在宅服務、學校社會工作等。 三、替代性服務:(第三道防線) 指當家庭功能或親子關係發生嚴重缺損,導致兒童與少年不適宜在原生家庭生活,必須尋求替代家庭之場所,作為暫時性,或永久性的安置。如:家庭寄養服務、收養服務、機構安置等。 四、保護性服務: 指兒童與少年被家庭成員不當對待,如虐待、疏忽等,而導致身體、心理、社會、教育等權益受損,須由公權力介入,予以保護之服務項目。如:兒童身體虐待、性虐待、心理虐待、照顧疏忽等的預防與保護。 (Kadushin&Martin,1988)依照服務的功能來區分,認為兒童福利服務有三道防線 對兒童來說,家庭補助就是第一道防線,當家庭補助無法解決問題時,就以寄養或托育的方式予以處理,這就是所謂的第二道防線。再不能滿足其需求,就只好運用第三道防線(替代性服務)──機構收容,給予照顧。通常,替代性的服務包括:寄養服務、出養服務以及機構安置教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