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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與比較法解釋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數:6
目的與比較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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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2026年10月18日

學習重點 以解釋時使用的資料與理由辨認方法:文字、法律體系、立法資料、規範目的或外國法,各有不同判斷線索。 掌握目的解釋與比較法解釋:前者追問「規定為何存在、要達成什麼」,後者參考「外國如何規定與理解」。 區分依方法分類(文義、體系、歷史、目的、比較法)與依主體分類(立法解釋、司法解釋、行政解釋、學理解釋),不要混為一談。 區分擴張解釋、反面解釋、類型化等不同概念,看清題目實例真正使用的手法。 理解法律解釋不是機械套用邏輯,可以也需要價值判斷,並應考量法律的社會作用。 核心觀念 一、各種解釋方法:先看「憑什麼解釋」 法律解釋,是釐清法律規定的意義與適用範圍。同一條文可以同時運用數種方法;選擇題若問屬於哪一種方法,應抓住敘述中最明確的解釋依據。 方法主要依據判斷線索 文義解釋條文用語、通常語義、法律專業用語及文法從文字本身理解規定。 體系解釋條文在法律中的位置,以及與其他規定的關聯參照同法其他條文、章節安排或整體法秩序。 歷史解釋立法理由、草案、審議資料、修法沿革及法律史由立法資料和法律史探討條文真意。 目的解釋規範目的、保護利益與法律所欲實現的價值探討法條的原意與目的,追問規定要解決什麼問題。 比較法解釋外國法規、判決及學說參酌外國制度,協助理解我國法。 論理解釋與體系解釋:國家考試的基礎教材常將論理解釋與體系解釋並稱,因此「論理解釋又稱體系解釋」在本類題目中被視為正確敘述。(另有較廣義的分類,以論理解釋統稱文義以外的各種解釋方法,但作答時不必據此判錯。) 依解釋主體分類:由立法機關以法律規定如何解釋者,稱立法解釋;由法院、行政機關所為者,分別為司法解釋、行政解釋;學者所為者為學理解釋。這是「誰來解釋」的分類,與上表「用什麼方法解釋」屬不同角度。 二、目的解釋:從規範要達成的目標理解條文 目的解釋著重法律的規範意旨與保護目的,探討法條的原意與目的,並考量法律在社會中的作用。 例如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規定,涉及租稅事項之法律,其解釋應本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精神,依各該法律之立法目的,衡酌經濟上之意義及實質課稅之公平原則為之。其中「依立法目的、衡酌經濟意義與實質公平」,重點在實現租稅規範的目的,最可能屬於目的解釋。此一解釋方向同時以租稅法律主義為前提,考量目的與實質公平,不表示可以任意脫離法律規定課稅。 雖然這段文字本身是由法律條文規定,但題目問的是「依立法目的衡酌公平」屬於何種方法,答目的解釋;不要因為規定寫在法律中就選「立法解釋」。 目的解釋與歷史解釋可能交錯:立法理由可以幫助確認目的,但著重立法資料與形成經過,是歷史解釋;著重規範欲達成的目標,是目的解釋。 三、比較法解釋:外國法是理解我國法的參考 比較法解釋,是參酌外國法律制度、法院判決或學說,協助闡明我國法律的意義。外國資料正是用來幫助解釋我國法,不能說與我國法的解釋無涉。 常見實例: 參照德國民法規定,解釋我國民法第365條行使契約解除權的法律性質。 援用瑞士民法的規定,解釋我國民法第1018條之1的「自由處分金」概念。 兩者都屬比較法解釋。辨認重點是題目出現「參照/援用某外國法」,無須先背出相關制度的全部內容。 比較法資料具有參考功能,仍須配合我國條文、體系及規範目的判斷,不能因外國採取某種見解,就認為我國必須直接照用。立法史與比較法都有助於闡明法律規定的真義,可以作為法律解釋的參考。 四、擴張解釋、反面解釋與類型化:辨認不同手法 概念意義與辨識重點 擴張解釋擴大解釋法律文義的範圍,使其大於通常理解的範圍,但仍須在文義可能範圍內。 限縮解釋縮小法律文義的範圍,使其小於通常理解的範圍。 反面解釋由法律對某條件所作的規定,推論不具該條件者應發生相反的法律效果。 類型化將抽象、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整理成具體類型,使判斷標準更清楚;屬概念的具體化,不等於擴張解釋。 類推適用法律有漏洞時,基於相同規範理由,將相似案件的規定適用於未規定事項,須與文義內的擴張解釋區分。 成年規定的推論:由「滿某年齡為成年」推出「未滿該年齡者為未成年」,屬於反面解釋,不是目的解釋。另須注意,現行民法第12條規定滿十八歲為成年;舊題出現「滿二十歲」是修法前的背景,不能當作現行標準。 公序良俗:民法第72條的公序良俗屬抽象概念。將違反公序良俗的情形整理為若干類型,是概念的具體化,不能僅因使用類型化,就認定為擴張(擴充)解釋。 池邊禁止垂釣:由「禁止垂釣」推及「也禁止用漁網網魚」,是依禁止規範的目的擴及類似行為,核心在適用範圍的擴大,並未使用立法沿革等資料,不是歷史解釋。 五、法律適用需要邏輯,也需要價值判斷 法律適用常以三段論呈現:法律規範為大前提,案件事實為小前提,導出法律效果。但在確定規範意義、解釋公序良俗等不確定法律概念時,往往需要價值判斷。 要求避免恣意,不等於絕對禁止價值判斷。解釋者應以條文、體系、目的及可檢驗的論證支持結論,並一併將法律的社會作用納入考量。 常考陷阱 「比較法解釋參酌外國判決學說,於我國法的解釋無涉」:錯。比較法正是以外國資料協助解釋我國法。 「論理解釋又稱體系解釋」:依考試通說教材為正確敘述,不要誤判為錯誤選項。 「目的解釋乃探討法條的原意與目的」、「歷史解釋由立法資料和法律史探討條文真意」:均為正確敘述。 「依立法目的、衡酌經濟意義與實質課稅公平」選立法解釋或文義解釋:錯。關鍵字是「立法目的」,答目的解釋。 「參照德國民法/援用瑞士民法」選文義、體系或目的解釋:錯。只要援用外國法,答比較法解釋。 「禁止垂釣也禁止網魚,屬歷史解釋」:錯。未援用立法資料,與歷史解釋無關。 「滿成年年齡者為成年,故未滿者為未成年,屬目的解釋」:錯。這是反面解釋。 「以類型化解釋公序良俗,是擴充解釋」:錯。類型化是抽象概念的具體化。 「法官必須嚴格遵守三段論法,絕對禁止價值判斷」:錯。看到「絕對禁止」要提高警覺,法律解釋無法排除價值判斷。 「擴張解釋乃擴大解釋法律文義的範圍」、「立法史與比較法可作為解釋參考」、「解釋法律應考量社會作用」:均為正確敘述。 記憶口訣 「文看字、體看系、史看源、目看旨、比看外。」文義看文字,體系看關聯,歷史看立法資料,目的看規範意旨,比較看外國法。 「德瑞外國比較法,租稅公平目的法;未滿成年反面推,絕對禁止價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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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 有關法律解釋方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比較法解釋乃參酌外國判決學說,於我國法的解釋無涉 (B)論理解釋又稱體系解釋 (C...
  2. 3 關於民法第 365 條規定之行使契約解除權的法律性質,如參照德國民法規定加以解釋,屬於下列何種解釋方法? (A)比較法解釋...
  3. 47 稅捐稽徵法第 12 條之 1 規定:「涉及租稅事項之法律,其解釋應本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精神,依各該法律之立法目的,衡酌經濟上之...
  4. 5 下列法學方法運用實例的敘述,何者正確? (A)公園中設置「魚池旁邊禁止垂釣」的標誌,應認其同時禁止用漁網網魚,此係屬歷史...
  5. 12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擴張解釋乃擴大解釋法律文義的範圍 (B)立法史與比較法,有助於闡明法律規定的真義,所以可以作為...
  6. 12.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擴張解釋乃擴大解釋法律文義的範圍(B)立法史與比較法,有助於闡明法律規定的真義,所以可以作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