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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政策權與院際協調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數:33
總統政策權與院際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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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2026年10月18日

學習重點 掌握總統的實質權限,區分國安大政方針、任命行政院院長、發布緊急命令與公布法律的性質。 比較締結條約、宣布戒嚴及發布緊急命令的程序,辨認立法院的議決、通過或追認、追認與審查。 熟記命令副署原則、三類免副署事項,以及解散立法院的條件與限制。 掌握總統、副總統的選舉、任期、罷免及缺位補選,區分民選、任命與提名後經同意任命。 理解國家機密特權的內容與限制,並區別固定任期與任期保障。 核心觀念 一、總統實權、國安決策與院際調和 總統依憲法及增修條文享有若干實質權限,包括任命行政院院長、發布緊急命令、決定國家安全大政方針等。公布法律雖是總統的憲法職權,但法律內容已由立法院決定,總統只是依法公布,屬形式性職權;考題問「何者非屬總統實權」時,應選公布法律。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的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國民大會已停止運作,參謀本部、真相調查委員會等都不是憲法規定的襄助機關。 依憲法第44條,對於院與院間的爭執,除憲法別有規定外,總統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這是院際調和權,並非總統可以直接取代各院行使職權,也不是由立法院院長、大法官會議主席或國家安全局局長召集。 二、締結條約:須為書面,名稱不是唯一判準 依憲法第38條、第58條及第63條,總統依憲法行使締結條約之權;條約案須經行政院會議議決,再提立法院議決,不能只由總統府、外交部或國家安全局自行決定。 依釋字第329號解釋,憲法所稱條約,是我國與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所締結的國際書面協定,口頭協議不包括在內。名稱可能是條約、公約,也可能是協定,不能只看名稱判斷。 當然應送立法院審議:名稱為條約或公約,或用協定等名稱而附有批准條款者。 原則上也應送審:其他國際書面協定,內容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或人民權利義務,且具有法律上效力者。 例外不必送審:經法律授權簽訂、事先經立法院同意簽訂,或內容與國內法律相同者。 三、戒嚴與緊急命令 比較事項戒嚴緊急命令 主要依據憲法第39條及戒嚴法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不受憲法第43條限制) 發布程序總統依法宣布,須經立法院通過或追認總統經行政院會議決議後發布 立法院監督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發布後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立法院不同意時,立即失效 副署須行政院院長副署須行政院院長副署 解散限制戒嚴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發布緊急命令的要件,是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為必要之處置。現行制度直接依增修條文辦理,不受憲法第43條限制,因此無須依「緊急命令法」發布,該法也未曾制定。 行政院透過行政院會議決議與院長副署參與緊急命令程序,並非無權參與。「發布後10日內」是提交追認的期限。立法院不同意時,法律效果是緊急命令立即失效;不是行政院院長應辭職,也沒有由總統移請覆議的制度。 依釋字第543號解釋,緊急命令原則上應有足以直接執行的內容;若因事起倉促而須由執行機關發布補充規定,應有緊急命令的明文授權。此類補充規定依行政命令之審查程序送交立法院審查,不是如同緊急命令送追認,也不是如同法律完成三讀,更不是不須任何程序。 四、命令副署:原則與三類例外 依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副署。例如公布刑事訴訟法修正條文,應由行政院院長副署,不是由立法院院長、投票贊成的立法委員或司法院院長副署。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下列三類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副署,不適用憲法第37條: 行政院院長的任免命令。 依憲法規定須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的任免命令。 解散立法院的命令。 因此,任命大法官、審計長等須經立法院同意的人員,屬免副署範圍;任命內政部部長、國防部部長、總統府秘書長、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以及宣布戒嚴、發布緊急命令,都不屬上述例外,仍須行政院院長副署。不能因職務接近總統或涉及國安,就認定免副署。 五、解散立法院:被動解散 總統不能主動任意解散立法院,須在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的不信任案後10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始得宣告解散立法院。「諮詢」不等於須取得立法院院長同意,也不是徵詢行政院院長、司法院院長或監察院院長。 立法院解散後,應於60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10日內自行集會,任期重新起算。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六、總統、副總統的選舉、任期與缺位 產生方式: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總統與副總統候選人須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 年齡與推薦:須年滿40歲(不是30歲或35歲);除政黨推薦外,也可由選民連署登記,不是只有政黨能推薦候選人。 當選方式:以得票最多的一組當選,採相對多數,不要求絕對多數或過半數。 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1次;憲法本文的6年規定已不適用。 副總統缺位:由總統於3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不是全民直選、總統自行決定或無須補選。 總統缺位: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 總統、副總統均缺位:由行政院院長代行職權,並由人民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同意後提出,並經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始為通過。立法院提出罷免案,尚不等於罷免完成。 七、公職產生方式與任期保障 職位產生方式與任期重點 總統、副總統人民直接選舉,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1次 立法委員由人民選舉產生,任期4年;區域立委與全國不分區立委(依政黨票分配)都屬民選 縣(市)長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無固定任期,不須立法院同意,非民選 部會首長(如內政部部長)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無任期保障 大法官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非民選;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不得連任;並任司法院院長、副院長的大法官,不受任期保障 監察委員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6年;不是由地方議會選出 審計長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6年,有任期保障 考試委員、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依法有固定任期,受任期保障 有固定任期與有任期保障,須分開判斷。司法院院長不受任期保障,不能因其具大法官身分就認定受保障。任期保障是指任期內非有法定事由不得任意免職,並不表示發生法定事由時也不能去職。 八、國家機密特權 依釋字第627號解釋,總統在憲法及增修條文賦予的行政權範圍內,對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的資訊,認為公開可能影響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而應屬國家機密者,有決定不予公開的權力,此即國家機密特權,與刑事豁免權不同。 這項特權是從總統的憲法職權推導而來,憲法增修條文並無明文規定。其行使仍應符合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於刑事訴訟程序中,總統得就相關國家機密事項主張拒絕證言或拒絕提出相關證物,但是否妥當仍受法院審查,並非毫無限制。 常考陷阱 把職權都當實權:公布法律屬形式性職權;發布緊急命令、任命行政院院長、決定國安大政方針才是實權。 院際爭執找錯人:召集各院院長會商的是總統,不是立法院院長或大法官會議主席。 把口頭協議當條約:憲法上的條約須為「書面」;附批准條款或直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人民權利義務的協定,應送立法院審議。 條約最後一關:行政院會議議決後應送立法院議決,不是總統府或外交部。 戒嚴的監督機關:須經立法院通過或追認,移請解嚴的也是立法院,不是行政院或國家安全會議。 「須依緊急命令法發布」是錯的:增修條文明定不受憲法第43條限制。 緊急命令不同意的效果:立即失效;寫成「行政院院長應辭職」或「總統得移請覆議」都錯;「行政院無權參與」也錯。 混淆三種送立法院程序:條約是議決;緊急命令是追認;緊急命令的補充規定是依行政命令審查程序送審查。 副署範圍判斷:只有行政院院長任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任免、解散立法院三類免副署;宣布戒嚴、任命部長、總統府或國安會秘書長仍須副署。 解散立法院徵詢對象:是立法院院長;且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 選舉數字陷阱:年滿40歲、任期4年、連任1次、相對多數當選、須聯名登記、非僅政黨可推薦。 把副總統補選當全民直選:副總統單獨缺位由總統提名、立法院補選。 誤認民選職位:行政院院長、大法官都不是人民直接選舉;全國不分區立委仍屬民選。 任期保障:內政部部長、司法院院長無任期保障;審計長、大法官(未兼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考試委員、公平會委員有保障。 機密特權誤解:增修條文無明文、仍受權力分立限制;刑事訴訟中可主張拒絕證言,寫成「不得拒絕證言」是錯的。 記憶口訣 「副署免三類:閣揆、同意人事、解散院。」閣揆指行政院院長任免;同意人事指憲法規定須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的人員,如大法官、審計長。 「緊命先院決,十日送追認;不同意即失效,期間不得散。」院決指行政院會議決議;不得散指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倒閣十日,諮詢立院長;解散六十選,十日自集會。」 「正副四十歲,四年連一次;副缺總統提,立院補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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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 依憲法與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我國總統之實權? (A)公布法律 (B)發布緊急命令 (C)任命行政院院長 (D)決定有關國...
  2. 31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大政方針,得設何種機關襄助? (A)國民大會 (B)真相調查委員會與公投審議委員會 (C)國家安全會議與國家...
  3. 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憲法別有規定外,得召集各院院長會商解決爭執者為何人? (A)立法院院長(B)大法官會議主席(C)國家安全局...
  4. 18 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憲法別有規定外,得召集各院院長會商解決爭執者為何人? (A)立法院院長(B)大法官會議主席(C)國家安全...
  5. 1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總統之國家機密特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憲法增修條文設有明文規定 (B)不受權力分立...
  6. 9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經由直接民選產生的職位,不包括下列何者?(A)區域立委(B)全國不分區立委(C)行政院院長(D)總統
  7. 8有關我國總統、副總統民選制度,下列何者錯誤? (A)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 (B)總統、副總統之任期...
  8. 9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有關公職人員之產生方式及其任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總統由人民選舉產生,任期六年 (B)立法委員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