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先看分類標準:依權利的「作用」,分為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依權利的「內容」,則分為財產權、人格權、身分權及無體財產權等類型。 支配權重在直接支配:權利人得直接支配權利客體。物權、人格權、身分權、無體財產權均屬支配權;債權屬請求權,不是支配權。 形成權重在單方變動:撤銷權、解除權及選擇之債的選擇權,均能因一方行使而改變法律關係;姓名權不是形成權。 財產權看經濟利益:債權、典權、漁業權屬財產權;姓名權、肖像權屬人格權,不是財產權。 無體財產權記住三大例子: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法律上合稱無體財產權,不是物權、準物權或債權。 核心觀念 一、分類標準不同,同一權利可以有不同標籤 判斷權利類型,第一步是看題目問「作用」還是「內容」。作用是在問權利如何發揮法律效果;內容是在問權利保護什麼利益。例如,典權依作用屬支配權,依內容屬財產權;姓名權依作用屬支配權,依內容屬人格權。這些標籤可以同時成立。 無體財產權是以智慧創作、營業標識等無體利益為保護對象的權利類型,具有財產利益面向。因此,不宜把「財產權、人格權、無體財產權」理解為彼此絕對排斥的類別;著作權尤其兼有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二、依作用分類:支配、請求、形成、抗辯 類型判斷關鍵典型例子 支配權權利人得直接支配特定客體,不以他人為給付為必要。物權(所有權、典權)、人格權(姓名權、肖像權)、身分權、無體財產權(專利權等)。 請求權得要求特定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債權(請求清償借款、交付買賣標的物)。 形成權依權利人一方行使,即可使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撤銷權、解除權、選擇之債的選擇權。 抗辯權面對他人的請求,得拒絕給付或阻止其請求實現。同時履行抗辯權、消滅時效完成後的拒絕給付抗辯權。 債權的典型作用是請求,不是直接支配。債權人必須透過債務人的給付行為才能實現利益。例如,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交付物品,並不表示僅憑買賣契約就已取得物品所有權。因此,在「支配權」的選項中看到債權,就是答案的排除對象。 請求權也不只出現在債權關係中。所有權受侵害時,可能產生返還、除去妨害等請求權。因此,不能反過來認為「凡是請求權,都只能以債權為基礎」。 三、支配權:重點是直接支配,不限於有形物 支配權的客體不以有形物為限。物權支配物,人格權保護姓名、肖像等人格利益,無體財產權則保護智慧創作或營業標識等利益。不能因為某項利益看不見、摸不著,就否認它具有支配權性質。 依權利作用分類,物權、人格權、身分權及無體財產權均屬支配權。身分權源於一定身分關係(如親權、配偶間權利),但涉及親權等權利時,具有保護及照顧義務的性質,不能把「支配」理解為可以任意控制他人。 姓名權、肖像權都是人格權;就作用而言,屬支配權。權利受到侵害後,雖可能另行產生排除侵害或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也不會使其原本的分類改變。 四、形成權:一方行使,法律關係隨之變動 形成權的核心是不必取得相對人同意,即可依其行使發生法律關係變動,但仍須符合各該權利的法定或約定要件。不能把「單方行使」誤解為任何時候都可任意行使。 撤銷權:依法撤銷法律行為,使其效力發生變動。 解除權:依法或依約解除契約,使契約關係發生變動。 選擇之債的選擇權:原本有數項給付可供選擇,經有選擇權者行使後,確定應給付的內容。 姓名權保護個人的姓名利益,本身並不是使法律關係因單方意思表示而變動的權利,因此姓名權不屬於形成權,而是支配權(人格權)。 五、依內容辨認:財產權、人格權與無體財產權 權利或類型內容分類與辨識重點 債權屬財產權;依作用則為請求權。 典權屬物權,也屬財產權;依作用為支配權。 漁業權屬財產權;法律上將其視為物權,學理上稱為「準物權」(礦業權亦同)。 姓名權、肖像權屬人格權;即使可授權利用或受侵害時請求金錢賠償,仍不因此變成財產權。 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法律上合稱無體財產權,也屬智慧財產權的範疇。 商標權保護營業標識,專利權保護符合要件的發明等成果,著作權保護著作。三者共同的辨識重點,是權利所保護的利益具有無體性,不能與承載成果的實體物混為一談。例如,取得一本書的所有權,不等於取得該書內容的著作權。 注意「準物權」與「無體財產權」不同:準物權指漁業權、礦業權等法律視為物權的權利;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則稱無體財產權。 常考陷阱 「姓名權是形成權」:錯。姓名權是人格權,依作用屬支配權;在撤銷權、解除權、選擇權並列的選項中,姓名權就是「非形成權」的那一個。 「撤銷權、解除權是請求權」:錯。它們的核心效果來自一方依法行使,屬形成權;行使後衍生的返還請求,才是另一層次的請求權。 「債權屬於支配權」:錯。債權須透過債務人給付才能實現,屬請求權;無體財產權、身分權、人格權才是支配權。 「支配權只包括物權」:錯。人格權、身分權、無體財產權也是支配權。 「肖像能授權收費,所以肖像權就是財產權」:錯。人格利益具有經濟利用價值,不會改變肖像權的人格權本質。 「典權、漁業權不是財產權」:錯。兩者均屬財產權;債權同樣屬於財產權。 「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合稱物權、債權或準物權」:錯。三者合稱無體財產權;準物權是指漁業權、礦業權等。 記憶口訣 「支配直接管,請求要人辦;形成單方變,抗辯擋請求。」 「物、人、身、無體:支配權;債權:請求權。」 「撤、解、選:形成權;姓名、肖像:人格權;商、專、著:無體財產權;漁、礦:準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