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刑罰目的與刑法謙抑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公民|題數:8
刑罰目的與刑法謙抑
MoAI - 您的AI助手

MoAI - 您的AI助手

建立於 2026年10月19日

學習重點 判斷刑罰理論時,先看目的:是回應已發生的犯罪,還是預防未來的犯罪。 一般預防著重警惕社會大眾;特別預防著重使犯罪者本人不再犯罪。 「刑期無刑」、殺雞儆猴、藉刑罰嚇阻他人犯罪、討論死刑有無遏阻效果,都是一般預防的典型考點。 刑法具有謙抑性:不是所有不道德行為都應入罪,刑罰應作為保護法益的最後手段。 分清罪刑法定與刑法謙抑,以及刑事責任的制裁功能與民事責任的損害填補功能。 核心觀念 一、刑罰目的:先辨認「為何處罰」與「預防誰」 刑罰是國家對犯罪者施加的法律制裁,可能限制生命、自由或財產等權利。刑罰目的理論要回答的是:國家為何處罰犯罪者,以及希望處罰產生什麼效果。 理論主要內涵判斷關鍵 應報理論因為行為人已犯罪,應依其罪責受到相當處罰,重視罪刑相當。著眼過去:犯罪應受應得的制裁。 一般預防理論藉由刑罰影響社會大眾,使一般人不敢或不願犯罪,並維持對法律的信賴。著眼未來:預防社會大眾犯罪。 特別預防理論透過矯治、教化、個別警惕或隔離等方式,避免犯罪者本人再次犯罪。著眼未來:預防同一犯罪者再犯。 綜合理論兼顧罪責應報與犯罪預防,使刑罰同時考量公正處罰、社會防衛及犯罪者改善。結合多種目的,不能只因敘述較長或提到社會安全就選它。 二、一般預防:用刑罰警惕社會大眾 一般預防的對象是社會上一般人或潛在犯罪者。例如,主張處罰犯罪者是為了讓民眾知道犯罪的下場,進而警惕自己不要犯罪,便是利用刑罰的威嚇效果預防犯罪。 「刑期無刑」的「期」是期望之意,意指施用刑罰,是希望人民受到警惕而不敢犯罪,最後達到不必再動用刑罰的理想狀態。這句話應連結一般預防,不能把「刑期」誤讀為服刑期間,也不要誤認為是教化個別受刑人的特別預防。 一般預防也可區分為消極與積極兩個面向:消極一般預防著重以處罰威嚇潛在犯罪者;積極一般預防則著重確認法律規範的效力,維持人民對法秩序的信賴。看到「嚇阻」「遏止」「警惕民眾」「使他人不敢犯罪」,通常是在考前者。 死刑爭論的判斷重點,在於論證理由,而非支持或反對的立場: 主張死刑能遏止犯罪率上升,或主張修法加重處罰(如唯一死刑)以嚇阻同類案件再度發生 → 一般預防。 認為死刑無助於遏阻犯罪,因而反對死刑 → 同樣是在檢驗嚇阻效果,仍屬一般預防的論點。 這只是理論分類,不代表已證明死刑確有或確無嚇阻效果。 三、特別預防與應報:看對象,也看理由 特別預防聚焦已經犯罪的特定行為人。例如透過教育、輔導與矯治,協助其復歸社會、降低再犯可能;或以隔離方式,使其在隔離期間無法危害社會。選項中的「教化理論」,可從促使犯罪者改善、避免再犯的方向理解,與特別預防接近,而非以嚇阻大眾為目的。 應報理論則強調犯罪者應為自己已犯的罪承擔相當制裁。應報不是私人報復,也不是一律從重處罰,而是要求刑罰與罪責相當。相同刑罰可以有不同論證:因罪責重大、罪有應得而主張處罰,偏向應報;為警惕其他人而主張處罰,偏向一般預防;為避免該犯罪者再犯而主張處罰,偏向特別預防。 四、刑法的目的與謙抑:刑罰是最後手段 刑法透過規定犯罪與法律效果,保護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法益,維護社會秩序,也藉由限制國家刑罰權保障人權。刑法謙抑思想要求國家審慎使用刑罰:若教育、社會福利、行政措施或民事救濟等較溫和手段已足以處理,就不宜輕率動用刑罰。 謙抑性可從兩方面掌握:最後手段性是指刑罰應在其他適當手段不足時才介入;片段性是指刑法只處理有必要刑罰化的重要法益侵害,並不包辦一切違法或失德行為。因此,不道德不等於應犯罪化,值得譴責也不等於必須處以刑罰。 少年事件處理法 2019 年修法:過去未成年人觸法可能直接進入少年法院程序;修法後改採「行政先行」的精神,由教育、社政等機關優先輔導,減少不必要的司法介入。這正是「先用較溫和手段、刑事司法退居後位」的刑罰謙抑原則。判斷重點是「優先運用其他適當措施」,不能擴張成所有未成年人觸法都不會進入司法程序。 對涉及私人生活與道德評價的行為,若主張「即使行為應受道德譴責,國家權力也不應以刑罰干涉個人私生活」,就是在強調刑法謙抑思想。例如韓國憲法法院於 2015 年宣告處罰通姦的規定違憲,即採此種理由。此時爭點是是否有必要動用刑法,而非行為是否值得道德上的肯定,也不是在討論法律有無明文規定。 五、罪刑法定與刑事、民事責任 罪刑法定要求犯罪與刑罰須有行為時法律的明文依據,不能任意創設犯罪或加重刑罰,並衍生禁止類推適用等要求;刑法謙抑則進一步追問「有沒有必要以刑罰處理」。前者重在處罰的法律依據與界限,後者重在刑罰介入的必要性。 比較項目刑事責任民事責任 主要功能對犯罪施加制裁,兼具應報、預防等目的。調整私人權利義務;損害賠償主要在填補損害。 常見法律效果自由刑、罰金等刑罰。損害賠償、返還財產、履行債務等。 彼此關係同一行為可能同時產生刑事與民事責任。賠償不當然免除刑責;未構成犯罪也不當然免負民事責任。 刑事責任原則上採個人責任,重視行為人自己的行為與罪責,不能僅因親屬關係就代人受刑;民事責任則另依民法規定判斷。另須分清:罰金是刑罰,賠償金是民事救濟,兩者不能互換。 常考陷阱 「看到死刑就選應報」:錯。先看理由;強調遏止犯罪率、嚇阻社會大眾,應選一般預防。 「反對死刑就不屬於一般預防」:錯。以「死刑無助於遏阻犯罪」為理由,仍是在一般預防的框架下討論,不是罪刑法定或個人責任。 「為了未來安全就是特別預防」:錯。一般預防與特別預防都面向未來,關鍵在預防大眾犯罪,還是特定犯罪者再犯。 「刑期無刑是教化受刑人」:錯。應掌握以刑罰警惕人民、期望無人犯罪的一般預防意涵。 「社會安全、下一代等字眼代表綜合理論」:錯。若具體手段只有加重刑罰以嚇阻他人,仍以一般預防判斷。 「教化理論等於一般預防」:錯。教化針對犯罪者本人改善,方向接近特別預防。 「不道德就應該判刑」:錯。刑罰須有法律依據,且應考量介入必要性與最後手段性。 「國家不應干涉私生活=罪刑法定」:錯。罪刑法定問的是有無明文規定;主張不宜以刑罰介入道德問題,是刑法謙抑。 「優先輔導就是無罪推定」:錯。優先採取輔導措施,重點是謙抑;無罪推定處理的是未經依法認定有罪前的地位與待遇。 「減少刑罰介入就是偵查不公開或禁止類推適用」:錯。前者涉及偵查資訊公開的限制,後者涉及犯罪與刑罰的解釋界限,都不是最後手段性的核心。 記憶口訣 「應報看已犯,一般警眾人,特別防再犯,綜合兼顧論。」再記:「刑期無刑盼無犯,嚇阻有無皆一般。」以及:「法定問依據,謙抑問必要;道德可譴責,刑罰須審慎。」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1. 18 刑罰的目的在追求「刑期無刑」,符合以下何種刑罰目的之理論? (A)應報理論 (B)綜合理論 (C)一般...
  2. 18 刑罰的目的在追求「刑期無刑」,符合以下何種刑罰目的之理論? (A)應報理論 (B)綜合理論 (C)一般預防理論 (D)特別預防理論
  3. 25 支持死刑者認為「死刑可遏止犯罪率上升」 ,這種觀點最接近那種刑罰理論的看法? (A)應報理論...
  4. 18 有些人認為對犯罪者要處以刑罰,是讓民眾知道犯罪的下場,警惕自己不要犯罪。此種思維是屬於下列何種刑罰理論? (A)應...
  5. 26 數起殺童案兇手未獲判死刑,有憤怒民眾在網路上表示「為了下一代的安全,應修法處故意殺害兒童者唯一死刑,以有效嚇阻殺童...
  6. 20 有人認為,死刑存在並無助於遏阻犯罪,因此反對死刑。上述反對死刑的論點較傾向於下列何者? (A)應報理論 (B)罪刑法定 (C)一...
  7. 33 過去未成年人觸法可能送往少年法院,2019 年《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後,面對觸法之未成年者將由教 育、社政等機關優先輔導之...
  8. 22. 2015 年韓國憲法法院判決,該國對通姦者的刑事處罰違反憲法,其理由為「就算通姦是應該受到譴責的不道德行為,國家權力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