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的意義,以基期固定消費數量計算一籃商品與服務的成本變化。 分清楚「物價指數」「物價上漲幅度」與「通貨膨脹率」,計算漲幅時一定要先確認比較的起點是哪一期。 理解物價與貨幣購買力呈反向關係,並能區別一般物價與土地等資產價格。 能從生活情境或圖表辨認通貨膨脹,排除通貨緊縮、生產過剩等干擾選項。 運用物價指數換算實質所得,並以GDP平減指數排除名目GDP中的價格變動。 核心觀念 一、物價指數:把整體價格變化化為可比較的數字 物價指數是衡量一組商品與服務價格變動的指標,通常將基期指數設為100。某期指數為119,表示該組商品與服務的價格水準較基期上升19%;不代表每一項商品都漲19%,也不代表較前一年上漲19%。 指標衡量重點判題關鍵 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家庭購買消費商品與服務的價格變動常用於觀察生活費用與計算通膨率 生產者物價指數(PPI)生產者銷售產品的價格變動觀察生產端價格,不能直接當作家庭生活費用指標 GDP平減指數國內生產且計入GDP的最終商品與服務之價格變動用於將名目GDP換算為實質GDP CPI包含進口消費品的價格;GDP平減指數涵蓋國內生產的最終產出,包含出口品,但不直接納入進口品價格。兩者衡量範圍不同,數值與變動率不必相同。 二、固定消費組合的CPI計算 題目指定以某年為基期,並提供各年價格、數量時,基本計算方式是:固定使用基期數量,比較同一籃商品在不同年份的總成本。 當期CPI=〔Σ(當期價格×基期數量)÷Σ(基期價格×基期數量)〕×100。 找出指定的基期,確認每項商品的基期消費數量。 將各項「基期價格×基期數量」加總,作為分母。 將各項「當期價格×基期數量」加總,作為分子。 分子除以分母,再乘以100。 例如,基期購買固定消費組合需1,000元,當期購買同一組合需1,190元,則當期CPI為119,表示相對基期上漲19%。即使表中另列當期購買數量,也不能因此改用當期數量。 此法實際上反映各商品的基期支出權重,不是把每項商品的價格或漲幅直接作簡單平均。某商品漲很多,若原本支出占比很低,對整體CPI的影響仍可能有限。 三、通貨膨脹的意義與計算 通貨膨脹是一般物價水準持續上漲的現象,通常伴隨貨幣購買力下降;通貨緊縮則是一般物價水準持續下跌。情境題若描述同一家店、同一商品在短短幾天內價格大幅上漲(例如由150元漲到400元),代表貨幣快速貶值、物價飆漲,應判斷為通貨膨脹(漲勢極快時稱為惡性通膨)。 干擾選項意義與物價急漲的關係 通貨緊縮一般物價持續下跌方向相反 生產過剩供給大於需求,商品賣不出去通常造成價格下跌壓力 貧窮循環所得低→儲蓄投資少→生產力低→所得低的惡性循環描述長期發展困境,不是物價急漲 物價膨脹率=〔(比較期CPI-起點期CPI)÷起點期CPI〕×100%。 題目問「某年通膨率」(年增率),起點期是前一年。 題目指定「以某年為基期」,問某年的物價膨脹率,起點期就是該基期,算的是相對基期的漲幅。 例如前一年CPI為110,當年為119,當年通膨率約為8.18%,不是9%。119-110=9,是指數增加9點;119相對基期100,才是累積上漲19%。 換算基期:若表中的指數不是以題目指定的年份為100,要先換算:新指數=原指數÷指定基期的原指數×100。例如某國原指數2013年為120、2015年為126,改以2013年為基期,2015年指數為105,膨脹率為5%;另一國原指數2013年為100、2015年為108,膨脹率為8%。前者原始數字較高,膨脹率反而較低。因此比較各國物價膨脹率,要各自計算變動比例,不能只挑表上數字最低者。 此外,各國CPI都是相對各自基期的指標,不能僅憑指數高低判定哪一國的實際生活費用較貴。 四、物價、貨幣購買力與土地價格 貨幣購買力是一定金額能買到的商品與服務數量。在其他條件相同下,物價上升,貨幣購買力下降;物價下降,貨幣購買力上升。 以基期為100的貨幣購買力指數=(100÷CPI)×100。例如CPI由100升至125,購買力指數便由100降至80,表示相同金額能買到的數量減少20%。因此,物價上漲25%,不等於購買力下降25%。 圖表若顯示貨幣購買力逐年下降(同樣的錢買到的東西越來越少),表示物價持續上漲、對內幣值下降,即通貨膨脹。不能據此推論幣值上漲、外匯存底增加或國際貿易頻繁,這些需要匯率、外匯準備、進出口等其他資料才能判斷。 土地價格屬於資產價格,與一般消費物價不同。若以相同起點比較,地價倍數明顯高於物價指數倍數,表示地價相對一般物價上漲過多。僅憑兩條走勢,不能推論土地價格合理,也不能說物價漲幅過高。 讀倍數圖時要分清楚:價格變為原來10倍,表示增加原價的9倍,漲幅為900%;不能把「變為幾倍」直接當作「增加幾倍」,也要看清楚圖例,別把地價和物價的倍數關係顛倒。 五、名目所得、實質所得與實質經濟成長率 名目所得是帳面金額;實質所得則排除物價變動,反映所得的購買力。若指數以100為基準:實質所得=名目所得÷(物價指數÷100)。衡量家庭所得購買力時,通常使用CPI。 例如名目月薪33,000元、CPI為110,實質月薪為30,000元,表示以基期物價計算的購買力相當於30,000元。名目薪資增加,不保證實質薪資增加;若薪資漲幅低於物價漲幅,實質購買力仍下降。 GDP平減指數=(名目GDP÷實質GDP)×100;實質GDP=名目GDP÷(GDP平減指數÷100)。 實質經濟成長率=〔(當年實質GDP-前一年實質GDP)÷前一年實質GDP〕×100%。若已知名目GDP成長率與GDP平減指數變動率,精確關係為: 實質成長率=〔(1+名目成長率)÷(1+平減指數變動率)-1〕×100%,其中代入的成長率須先換成小數。「名目成長率-物價上漲率」只是近似算法;題目提供完整資料時,應依公式計算。 常考陷阱 「表中每年都有數量,就各用各年的數量」:固定消費組合的CPI須使用基期數量,避免混入消費數量變動。 「把各商品漲幅平均,就是CPI漲幅」:須考慮基期支出權重,不能任意作簡單平均。 「CPI為119,當年通膨率就是19%」:19%是相對基期的累積漲幅;年通膨率須以前一年為比較基準。 「表上數字最低,物價膨脹率一定最低」:指數是水準,膨脹率是變動比例;先確認起點期,必要時先換算成指定基期再比較。 「通膨率下降,物價就下降」:只要通膨率仍為正,物價仍在上升,只是漲得較慢。 「商品短期暴漲是通貨緊縮或生產過剩」:物價上漲對應通膨;通縮、生產過剩都與物價下跌有關,貧窮循環則與物價無直接關係。 「購買力下降代表幣值上升」:購買力下降表示對內幣值下降、出現通膨,不能延伸推論外匯存底或貿易狀況。 「地價漲得快,代表物價漲幅過高或地價合理」:地價倍數高於物價倍數,結論是地價漲幅相對過高;也別把「10倍」誤讀成兩者漲幅的比例。 「名目所得或名目GDP增加,就表示實質增加」:必須先扣除價格變動的影響。 記憶口訣 「籃子固定看價格;漲幅先問跟誰比;物價上、購買力下;名目除指數,實質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