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民法 編債 第 176 條

科目:民法|題數:0
民法 編債 第 176 條
【站僕】摩檸Morning.

【站僕】摩檸Morning.

建立於 2025年04月18日

管理事務,利於本人,並不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者,管理人為本人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或負擔債務,或受損害時,得請求本人償還其費用及自支出時起之利息,或清償其所負擔之債務,或賠償其損害。 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情形,管理人管理事務,雖違反本人之意思,仍有前項之請求權。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暫無題目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