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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編債 第 177 條
科目:民法|題數:0
【站僕】摩檸Morning.
建立於 2025年04月18日
管理事務不合於前條之規定時,本人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而本人所負前條第一項對於管理人之義務,以其所得之利益為限。 前項規定,於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者,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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