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民法 編債 第 304 條

科目:民法|題數:0
民法 編債 第 304 條
【站僕】摩檸Morning.

【站僕】摩檸Morning.

建立於 2025年04月18日

從屬於債權之權利,不因債務之承擔而妨礙其存在。但與債務人有不可分離之關係者,不在此限。 由第三人就債權所為之擔保,除該第三人對於債務之承擔已為承認外,因債務之承擔而消滅。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暫無題目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