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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編債 第 717 條

科目:民法|題數:0
民法 編債 第 717 條
【站僕】摩檸Mo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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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2025年04月18日

指示證券領取人或受讓人,對於被指示人因承擔所生之請求權,自承擔之時起,三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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