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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親屬 第 1074 條
科目:民法|題數:0
【站僕】摩檸Morning.
建立於 2025年04月18日
夫妻收養子女時,應共同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單獨收養: 一、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 二、夫妻之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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