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制度分工:CSRD 是歐盟企業永續揭露的核心指令,ESRS 是具體報導準則。NFRD 是 CSRD 的前身,EU Taxonomy 是永續經濟活動分類制度。 辨認 ESRS 的制定角色:EFRAG 負責研擬準則並提供技術建議,歐盟執行委員會負責依法採納。 區分適用的財務年度與報告發布年度:首批企業自 2024 年 1 月 1 日開始適用,於 2025 年發布報告。 熟記題庫採用的原始四階段時程,尤其是首批企業的 2024 年,以及上市中小企業等的 2026 年。 連結 EFRAG 的兩項文件:54 項提案對應準則發展路徑圖;2022 年 4 月對應 ESRS 草案。 核心觀念 一、CSRD、ESRS、NFRD 與 EU Taxonomy 的分工 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是歐盟 ESG 資訊揭露的核心法規。它要求受規範的上市公司及大型企業揭露永續資訊,並依歐洲永續性報導準則(ESRS)編製揭露內容。判斷時要分清兩件事:「誰負有揭露義務」由指令規定;「資訊如何揭露」由報導準則具體規範。 ESRS 的中文譯名並不統一,「歐洲永續性報告標準」、「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歐洲永續性報導準則」都是指同一套 ESRS。看到英文縮寫 ESRS 即可判斷,不必被譯名差異干擾。 名稱定位與功能辨識關鍵 CSRD企業永續報告指令,強化並擴大企業永續報導要求歐盟 ESG 資訊揭露的核心法規 ESRS歐洲永續性報導準則,規範永續資訊的報導內容與要求受 CSRD 規範的企業據以揭露的準則 NFRD非財務報告指令,是 CSRD 改革前的制度基礎屬於前身制度;原已適用 NFRD 的企業是 CSRD 首批適用對象 EU Taxonomy歐盟永續分類制度,建立判定經濟活動是否具環境永續性的共同架構用於經濟活動分類,不能取代 ESRS RTS監管技術標準,須依其所屬法規判斷具體用途不是 CSRD 企業報導準則的名稱 CSRD 關注兩個方向:一是永續議題對企業的影響,例如環境與社會風險如何影響企業財務表現;二是企業活動對人與環境的影響。這對應 ESRS 的雙重重大性思維,因此不能只理解成企業揭露自身承受的風險。 主要不利影響(PAIs)與金融產品揭露,通常出現在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的脈絡中,規範對象是金融市場參與者及金融產品。看到這些用語時,不能把它當作 CSRD 要求企業採用的報導準則。 二、ESRS 的研擬機構與正式採納機關 歐洲財務報導諮詢小組(EFRAG)負責 ESRS 的技術研擬,並向歐盟執行委員會提供技術建議。題目問 ESRS「由哪個組織制定」時,考的是準則研擬角色,答案是 EFRAG。 若題目進一步問準則如何取得法規效力,就要區分不同環節:歐盟執行委員會透過委任法規採納 ESRS。也就是說,「EFRAG 研擬」與「執委會採納」是兩個不同步驟。歐盟執行委員會、歐盟理事會或歐洲監管機構(ESAs),都不能取代 EFRAG 的技術研擬角色。 EFRAG 研擬 ESRS 時,會參考國際永續報導架構與準則,以促進國際接軌及互通性。但參考國際準則,不代表企業可以自行選用其他準則來取代 ESRS。 三、ESRS 發展文件:54 項提案與 2022 年草案 「發展一套完整的歐盟永續報導準則之路徑圖」,是 EFRAG 在前期提出的建議報告。當時歐盟執行委員會要求 EFRAG 研擬修訂版 NFRD 下可能採用的非財務報導準則,EFRAG 便在這份報告中提出54 項提案。它的定位是準則體系的規劃與建議,不是已正式生效的 ESRS。 2022 年 4 月,EFRAG 發布 ESRS 草案並進行公開徵詢。題目若把「EFRAG」、「2022 年 4 月」和「受 CSRD 規範企業據以揭露的規範」放在一起,答案是ESRS 草案,而不是 EU Taxonomy、RTS 或前期的路徑圖。 三者的先後順序如下:前期路徑圖(54 項提案)→ ESRS 草案公開徵詢 → 技術建議與正式採納。草案只是準則發展過程中的文件;企業實際履行法定報導義務時,應依照正式採納並適用的準則。 四、CSRD 原始四階段時程 時程閱讀提醒:本單元題目採用 CSRD 原始的四階段安排。歐盟後續修法已調整部分階段的適用時間,因此下表是原始制度與考題的記憶架構,不能直接當作所有企業目前適用的最新時程。 原始階段主要適用對象開始適用首度發布報告 第一階段原已適用 NFRD、大型且涉及公眾利益的企業2024 年 1 月 1 日起的財務年度2025 年 第二階段原未適用 NFRD 的其他大型企業2025 年 1 月 1 日起的財務年度2026 年 第三階段在歐盟受監管市場上市的中小企業(不含微型企業),以及小型而不複雜的信貸機構、專屬保險及再保險企業2026 年 1 月 1 日起的財務年度2027 年 第四階段符合規定條件的非歐盟企業2028 年 1 月 1 日起的財務年度2029 年 第一階段的辨識關鍵是原已適用 NFRD,不能擴大解讀為所有大型企業或所有上市公司。第一階段自2024 年 1 月 1 日開始適用,精確來說是適用於該日或之後開始的財務年度。以曆年作為財務年度的企業,揭露的是 2024 年度資料,並於 2025 年發布報告。 考題問首批企業「何時提交報告」時,選項以2025 年 1 月 1 日代表進入首度報告年度。不要選 2024 年的日期,因為那是開始適用、蒐集資料的年度。 第三階段要記住2026 年 1 月 1 日。上市中小企業、小型而不複雜的信貸機構與專屬保險企業屬於同一組對象,題目常以這三類並列出題。 常考陷阱 把適用年當作發布年:首批企業是「2024 年開始適用、2025 年提交報告」,不是在 2024 年就完成該年度報告。問「開始揭露」選 2024 年 1 月 1 日;問「提交報告」選 2025 年 1 月 1 日。 選年底日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都是干擾選項。本單元的時點一律以「1 月 1 日」表示。 把上市中小企業的時點提前:上市中小企業、小型而不複雜的信貸機構及專屬保險企業,原始安排是 2026 年 1 月 1 日,不是 2024 年或 2025 年。 把原始時程當成現行全部規定:考題依原始時程作答,但實務上仍須另行核對後續修法。 把第一批寫成所有大型企業:首批企業的辨識條件是「原已適用 NFRD」且「大型、涉及公眾利益」。其他大型企業屬於後續階段。 把制定機構選成執委會、理事會或 ESAs:ESRS 的技術研擬機構是 EFRAG;執委會負責正式採納,理事會與 ESAs 都不是制定機構。 把 NFRD、RTS 或 EU Taxonomy 當作核心法規或報導準則:核心法規是 CSRD,揭露依據的準則是 ESRS。NFRD 是前身,EU Taxonomy 是活動分類,RTS 是技術標準,PAIs 屬於 SFDR 的金融產品揭露。 把 54 項提案與 ESRS 草案互換:54 項提案對應前期路徑圖;2022 年 4 月對應 ESRS 草案。 記憶口訣 「指令管義務,準則管揭露;EFRAG 研擬,執委會採納。」 「原始四波:二四、二五、二六、二八;報告次年發。」先記開始適用的年份,再往後推一年就是報告年份;上市中小企業等對應「二六」。 「五四看路徑,二二四月看草案。」把提案數字與草案時間分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