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農事小組組長的五項職責為:召開小組會議、協助推行農會業務、反映小組會員意見、宣達政令、指導會員異動申報,應完整記熟。 辨識職責時,要把動詞與對象一起看。例如「召開」的對象是小組會議;「指導」的事項是會員異動申報。 組長具有基層聯繫、協助與傳達的角色,但不能因此把執行理事會決議、解聘總幹事或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列為組長職責。 「反映小組會員意見」不等於「否准會員意見」,也不等於「提報理事會審議事項」或「提報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 作答先確認問的是屬於職責還是何者為非;複選題須逐項判斷,將符合的職責全部選出。 核心觀念 一、掌握組長的角色與判斷範圍 農事小組組長是農會與小組會員之間的基層聯繫者。一方面協助農會推行業務、宣達政令,另一方面反映小組會員意見,並辦理召開小組會議及指導會員異動申報等工作。 理解角色有助記憶,但作答仍應以五項具體職責為準。不能只因某件事與會員有關,就認為一定是組長職責;也不能只看見「協助」「指導」「提報」等字眼,就直接判定正確。關鍵在於完整敘述是否符合職責內容。 二、五項職責的內容 職責理解重點辨識關鍵 召開小組會議辦理農事小組層級的會議,讓小組會員交流意見。會議名稱是小組會議。 協助推行農會業務配合農會業務在基層推動,發揮聯繫與協助功能。完整用語是協助推行農會業務。 反映小組會員意見將小組會員的需求、建議與問題向農會傳達。是反映意見,不能改成否准。 宣達政令向小組會員傳達政府政策與法令相關訊息。宣達政令本身就是職責之一。 指導會員異動申報指導會員依規定辦理異動申報事宜。指導的事項是異動申報,不是選舉事務。 上述五項應作為一組完整清單記憶。選項只列其中幾項時,仍須分別判斷;不能因為沒有出現完整清單,就漏選其中正確的職責。 三、召開會議:一定要看清楚會議層級 召開小組會議屬於農事小組組長職責;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則不屬於本項職責。兩者雖然都使用「召開」,但會議的組織層級不同,不能互相替換。 判斷時應把「召開小組會議」當作完整詞組記憶,不宜簡化成「組長負責召開會議」。過度簡化會讓人誤把其他農會會議也納入組長的職責。 四、協助業務與執行決議有別 組長的職責是協助推行農會業務。這表示組長在基層配合業務推動,不能將其直接擴張為執行理事會之決議。兩者雖都涉及農會事務,卻是不同的職責表述。 同樣地,解聘農會總幹事涉及農會的人事權限,不是農事小組組長的職責。作答只須清楚辨認它不在五項職責之中,不必為了排除選項而另外推測完整的人事程序。 五、反映意見與正式提報事項有別 反映小組會員意見的重點,是將會員的意見向農會傳達。它不表示組長有權否准會員意見,也不能直接等同於理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正式議事工作。 容易混淆的敘述是否屬於組長職責判斷理由 反映小組會員意見是符合五項職責中的意見傳達功能。 否准會員意見否將「反映」改成「否准」,意義已不同。 提報理事會審議事項否不能把正式提報審議事項視為反映小組會員意見。 提報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否不屬於組長五項職責的內容。 不要單憑「提報」看起來也有傳達的意思,就將它選入。應比較傳達什麼內容、對應什麼程序,而不是只比較動詞是否相近。 六、指導會員:申報事項不能換成選舉事項 指導會員異動申報是應記熟的職責之一。題目可能把後半段換成「選舉事務」,形成看似合理的干擾選項。兩者即使都以「指導會員」開頭,也不是相同事項。 本單元應掌握的是指導異動申報這項職責,無須自行加入題目未涉及的申報期間、證明文件或辦理程序。記憶時保留完整用語,最能避免混淆。 常考陷阱 只看動詞,漏看對象。「召開小組會議」正確,不代表「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也正確;「指導會員異動申報」正確,不代表「指導會員選舉事務」也正確。 把協助推行擴張成執行決議。「協助推行農會業務」應選;「執行理事會之決議」應排除。不能因兩者都與農會工作有關,就視為同一職責。 把反映意見改成否准意見。組長負責反映小組會員意見。「否准會員意見」改變了職責性質,不是正確敘述。 把正式提報事項混入意見反映。「提報理事會審議事項」及「提報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均不屬於本單元所列的組長職責,不可因為有傳達意味就選入。 混入總幹事人事事項。「解聘農會總幹事」不是組長職責。看到這類選項,應回到五項清單核對,避免憑職稱大小或日常想像作答。 漏選異動申報或宣達政令。組長職責不只有開會、協助業務與反映意見;指導會員異動申報、宣達政令也都要記住。 忽略正向與反向問法。問「何者為職責」,選符合清單的項目;問「何者為非」,則選不符合者。判斷完各選項後,還要再核對一次題目問法。 記憶口訣 「開、協、反、宣、異」,記住五項職責,再補回完整內容: 開:召開小組會議。 協:協助推行農會業務。 反:反映小組會員意見。 宣:宣達政令。 異:指導會員異動申報。 易混淆處再記:「開會看小組,指導看異動;意見要反映,業務是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