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下級農會參加上級農會的會員代表名額,以有選舉權之會員總數為計算基準;基本數額以下選出2人,超過部分每滿規定人數才加選1人。 鄉(鎮、市、區)農會參加縣(市)農會:基本數額為2,000人,超過部分每滿1,000人加選1人。 直轄市各區農會參加直轄市農會:基本數額為1,000人,超過部分每滿500人加選1人。 縣(市)及直轄市農會參加全國農會的會員代表名額共65人;各級農會的當然代表包括在總名額之內。 計算縣農會會員代表總名額時,應將轄下各基層農會分別計算名額後再加總,不能先合併會員人數。 核心觀念 一、先辨認參加層級,再選計算標準 名額計算採「基本2人+超過部分的加選名額」。兩種基層農會的基本代表數相同,差別在於基本數額及加選門檻。 參加關係基本數額基本數額以下超過部分的加選標準 鄉(鎮、市、區)農會參加縣(市)農會2,000人2人每滿1,000人加選1人 直轄市各區農會參加直轄市農會1,000人2人每滿500人加選1人 看到「區農會」不能立刻套用500人的加選標準,必須看其參加的是縣(市)農會,還是直轄市農會。判斷關鍵是完整的參加關係。 二、計算人數以有選舉權的會員為準 題目同時列出會員總數與有選舉權會員數時,應使用有選舉權之會員數。會員總數較多,不代表可據此增加代表名額。 會員總數3,100人,其中有選舉權者2,950人:以2,950人計算,超過2,000人的部分只有950人,未滿1,000人,故為2人。 會員總數3,120人,其中有選舉權者3,050人:以3,050人計算,超過部分為1,050人,滿1個1,000人,故為3人。 本單元計算題若只提供「會員數」,未另列有選舉權人數,即以題目所給人數代入。選項僅簡寫「會員總數」而考查基本數額、加選門檻時,仍須掌握其數字規則;但實際計算遇到兩種人數,應優先取有選舉權者。 三、鄉鎮市區農會參加縣市農會的算法 有選舉權會員數在2,000人以下,包含正好2,000人,選出2人。超過2,000人時,先扣除2,000人,再看剩餘人數滿幾個1,000人,每滿一個就加選1人。 超過2,000人時:代表名額=2+「(有選舉權會員數-2,000)÷1,000」所得商的整數部分。 「每滿」表示只計完整單位,餘數捨去,不能四捨五入,也不能無條件進位。 有選舉權會員數超過基本數額的部分代表名額 2,100人100人,未滿1,000人2人 2,950人950人,未滿1,000人2人 3,000人1,000人,可加選1人3人 3,050人1,050人,可加選1人3人 6,300人4,300人,可加選4人6人 6,843人4,843人,可加選4人6人 因此,2,001至2,999人仍為2名代表,到3,000人才增加為3名;6,000至6,999人均為6名代表。解題時先確認是否跨過下一個完整門檻。 四、直轄市各區農會的算法 直轄市各區農會參加直轄市農會,有選舉權會員數在1,000人以下選出2人;超過1,000人的部分,每滿500人加選1人。 超過1,000人時:代表名額=2+「(有選舉權會員數-1,000)÷500」所得商的整數部分。 例如有選舉權會員2,300人,先扣1,000人,剩1,300人,其中滿2個500人,故選出2+2=4人。餘下300人不再增加名額。 五、縣農會代表總名額:各自算完再相加 一個縣轄下有多個鄉(鎮、市、區)農會時,每個農會都有自己的基本名額與加選計算,必須逐會計算,再加總代表人數。各農會未滿1,000人的餘數,也不能合併換取代表名額。 各農會有選舉權會員數計算方式代表名額 1,100人基本數額以下2人 10,530人2+810人 6,290人2+46人 12,360人2+1012人 8,990人2+68人 1,990人基本數額以下2人 上述各農會代表名額合計為2+10+6+12+8+2=40人。申論作答可先寫「基本數額2,000人以下選出2人,超過部分每滿1,000人加選1人」,再列各會名額與合計結果。 六、全國農會名額與當然代表 縣(市)及直轄市農會參加全國農會的會員代表名額,合計65人。這是合計名額,不能解讀成每個縣(市)或直轄市農會各有65人。 各級農會的當然代表包括在總名額之內,不能在計算總名額後再額外加上當然代表。遇到「縣(市)農會參加省農會,基本二萬、每滿一萬加選」的敘述,不應將其當成本單元的正確名額規則。 常考陷阱 「超過2,000人就加選1人」:錯在忽略「每滿1,000人」。超過100人或950人,都還不能加選。 「鄉鎮市區農會每滿500人加選1人」:參加縣(市)農會應為每滿1,000人加選1人;500人是直轄市各區農會參加直轄市農會的標準。 「直轄市各區農會基本數額2,000人」:應為1,000人,基本代表仍是2人。 直接用全部會員數計算:題目另列有選舉權人數時,應採後者,尤其要留意人數是否因此落在不同門檻。 全部人數除以1,000後再加2:會重複計入基本數額。使用「基本2人+加選名額」時,必須先扣除2,000人。 把餘數進位:例如8,990人,超過部分6,990人只滿6個1,000人,代表為8人,不能算成9人。 先合併各農會會員數再計算:各農會應獨立適用基本名額,正確順序是先分算、後加總。 「全國農會代表共45人」或「當然代表另計」:正確為共65人,且當然代表計入總名額。 記憶口訣 「鄉鎮兩千加一千,直轄區會千加半;基本代表都是二,每滿才加不進位;全國合計六十五,當然代表含在內。」 計算順序:「先看層級、圈選舉權;扣掉基本、取滿加二;多會分算、最後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