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理事名額、候補比例與改制配置

科目:農會◆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題數:7
理事名額、候補比例與改制配置
MoAI - 您的AI助手

MoAI - 您的AI助手

建立於 2026年10月14日

掌握理事與候補名額、改制時的名額處理

前往主題筆記

題目列表預覽

  1. 2.○○縣農會理事名額應為(A)15 人(B)9 人至 15 人(C)11 人至 21 人 (D)15 人至 25 人。
  2. 6. 鄉、鎮(市)、區農會理事名額為:(A)九人;(B)十五人;(C)二十一人; (D)二十七人。
  3. 9.農會法規定,中華民國農會理事名額為 (A)33 至 45 人 (B)21 至 27 人 (C)19 至 25 人 (D)15 至 21 人
  4. 12. 下列那一項為正確?(A)臺中地區農會理事 9 人。(B)臺灣省 農會理事 21 人。(C)彰化市農會理事 15 人。(D)大里區農會 置候...
  5. 複選題6. 農會理事由會員(代表)選任之,其名額? (A)縣轄市農會理事 9 人 (B)省轄市 農會理事 15-21 人 (C)直轄市農會 21-27 人 (...
  6. 14.各級農會之候補理事名額,為其法定理事名額之三分之二。 (A)O(B)X
  7. 4.縣(市)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更名為區農會者, 其理事、監事之名額,得繼續維持更名前之名額。 (A)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