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總幹事候聘人的登記資格,應合併檢查國籍、學歷或考試資格、相關職務經歷及年資,並注意信用、財務及其他不得登記的限制。 全國及直轄市農會的本單元經歷資格,要求相當薦任職;縣(市)、鄉(鎮、市、區)農會則要求相當委任職。 依大學、專科、高中職的順序,薦任組年資為3、5、7 年以上,委任組為2、4、6 年以上。 「中華民國農會」按全國農會判斷;舊題所稱「省(市)農會」,依該題語境適用相當薦任職的資格標準。 綜合題另須掌握下屆任期不足一年即屆齡退休的限制、選任人員候選人登記種類限制,以及選任職員的罷免事由。 核心觀念 一、資格判斷:學歷、職務與年資須配套 凡中華民國國民,依所欲登記的農會層級,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始得登記為總幹事候聘人。總幹事屬於聘任人員,取得候聘資格不等於已獲聘任。 本單元著重以「學歷或考試及格資格,加上相關職務經歷」取得候聘資格的途徑。作答時應依序確認農會層級、學歷或考試資格、經歷職等、年資門檻,四者必須相互符合。 此外,符合學歷及經歷年資,仍須符合信用、財務等其他法定條件;不能把單一資格途徑的年資達標,直接當成所有登記條件均已具備。 二、相關經歷的範圍 本單元所列經歷,包括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農民團體的相關職務,並不限於農會內部的工作經驗。 不過,不能只看服務單位名稱。所任職務還須符合規定的相當薦任職或相當委任職,並達到相應年資;並非曾在這些單位任職,所有工作年數就當然符合資格。 三、兩組農會層級的資格標準 學歷或考試資格全國及直轄市農會縣(市)、鄉(鎮、市、區)農會 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或高考及格相當薦任職3 年以上相當委任職2 年以上 專科學校畢業相當薦任職5 年以上相當委任職4 年以上 高中、高職畢業或普考及格相當薦任職7 年以上相當委任職6 年以上 全國及直轄市農會看薦任,縣市及鄉鎮市區農會看委任。同一組中,學歷每降低一級,所需年資增加二年;同一學歷下,薦任組的年資門檻比委任組多一年。 「以上」包含本數。例如,專科畢業者具有符合規定的相當委任職經歷滿四年,即達到該途徑的年資門檻,不必超過四年。 高考及格與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適用表列同一資格組合;普考及格與高中、高職畢業,適用另一組合。這是候聘資格的對應關係,不宜擴張成一般學歷認定的結論。 四、名稱代換與層級辨識 中華民國農會:屬全國農會;大學畢業者適用相當薦任職三年以上的標準。 直轄市農會:與全國農會同組,不要因名稱中有「市」就套用縣(市)農會標準。 縣(市)農會:適用相當委任職標準;大學或高考為二年以上,專科為四年以上。 某鄉、某鎮、某市或某區農會:依鄉(鎮、市、區)農會層級判斷,與縣(市)農會適用同一組標準。 舊題的省(市)農會:依本單元舊題的用語及資格組合,大學畢業者所需經歷為相當薦任職三年以上;不要把舊稱中的「市」直接解讀為現行縣(市)農會。 五、綜合題搭配規定 屆齡退休限制:農會總幹事於下屆任期不足一年即將屆齡退休者,不得登記為總幹事候聘人。判斷重點是下屆任期尚未滿一年即屆齡退休,不能擴張為只要在下屆任期內退休,一律不得登記。 選任人員候選人登記:農會兩種以上選任人員選舉同時辦理時,申請登記為候選人者,以登記一種為限;同時為兩種以上候選人登記時,其登記無效。這是選任人員候選人的規定,應與總幹事候聘資格分清楚。 選任職員罷免:農會選任職員因違背法令、章程,或有其他損害農會權益或信譽的行為,得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罷免。須記住適用對象、罷免事由及決議機關,不可直接套用到總幹事的聘任關係。 常考陷阱 年數正確,職等卻錯:全國及直轄市農會的大學學歷途徑,要求相當薦任職三年以上。把薦任改成委任,即使保留三年,仍不是正確的資格組合。 把最低年資誤認為唯一年數:大學畢業者具有符合規定的相當委任職三年經歷,已超過縣市、鄉鎮市區農會的二年門檻;不能說「委任職三年不符合任何標準」。但這段經歷不能僅因年數較多,就替代全國及直轄市農會所要求的薦任職經歷。 大學的二年、三年互換:大學或高考資格,薦任組是三年以上,委任組是二年以上。先確認農會層級,再選年數。 專科套用大學門檻:專科畢業者登記縣(市)或鄉(鎮、市、區)農會,須相當委任職四年以上,不能只記大學資格的二年。 高中職誤選五年:高中、高職畢業或普考及格者,登記全國及直轄市農會,須相當薦任職七年以上;五年是專科組的門檻。 把縣市與鄉鎮分成不同年資:兩者在本單元所考資格途徑中適用同一組標準,不因農會名稱不同就增加或減少年資。 把退休限制寫得過廣:關鍵是「下屆任期不足一年即將屆齡退休」,不是「下屆任期內將退休」。 混淆候聘與候選:總幹事使用「候聘人」;兩種以上選任人員同時登記無效,談的是「候選人」。看到綜合敘述時,先辨認適用對象。 記憶口訣 「全直薦任三五七,縣鄉委任二四六。」 全直指全國及直轄市;縣鄉指縣(市)及鄉(鎮、市、區)。兩組均依大學或高考、專科、高中職或普考的順序排列,數字均為「年以上」的最低門檻。 「先層級、再學歷,職等年數一起記。」答題時不要只背數字,必須把薦任或委任一併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