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農會總盈餘應先彌補虧損,再就剩餘部分依規定分配,不能先發酬勞金再補虧損。 五項分配依序記為15%、5%、至少62%、8%、最多10%;除了數字,也要記住固定比例、下限與上限的差別。 本單元重點「各級農會間有關推廣、互助及訓練經費」為固定8%。 農業推廣、訓練及文化、福利事業費不得少於62%;理、監事及工作人員酬勞金不得超過10%。 遇到其他財務規定,先辨認計算基礎是農會總盈餘、農業金融機關純益,還是常年會費收入,再判斷比例。 核心觀念 一、分配前提:先彌補虧損 農會總盈餘,除彌補虧損外,才依規定分配於法定公積、公益金、農業推廣等事業費、各級農會間經費及人員酬勞金。解題時應把「先補虧損,再作分配」視為完整規則的起點。 例如,年度總盈餘為120萬元,須先彌補虧損20萬元,則後續依比例分配的基礎為剩餘100萬元,不能直接以120萬元計算各項分配。 二、五項分配比例與限制方向 分配項目規定比例判讀關鍵 法定公積15%固定比例 公益金5%固定比例 農業推廣、訓練及文化、福利事業費不得少於62%下限,至少須達62% 各級農會間有關推廣、互助及訓練經費8%固定比例 理、監事及工作人員酬勞金不得超過10%上限,最多只能達10% 固定比例是按所定比例分配;下限是不能低於該比例;上限是不能高於該比例。三種規範不能混為一談。 15+5+62+8+10=100,可作為記憶檢查。但這是以事業費取62%、酬勞金取10%時的組合,不能因此把「至少62%」與「最多10%」都背成固定比例,也不能認為酬勞金一定要發足10%。 三、兩種含有「推廣、訓練」的經費要分清楚 名稱中同樣出現「推廣、訓練」,不代表適用相同比例。判斷時要看完整名稱,尤其注意「文化、福利」及「各級農會間、互助」等關鍵字。 辨認線索對應項目應記比例 農業推廣,並列文化、福利農業推廣、訓練及文化、福利事業費不得少於62% 各級農會間,並列互助各級農會間有關推廣、互助及訓練經費8% 各級農會間有關推廣、互助及訓練經費的規定是百分之八。它不是9%、10%,也不是「不得少於10%」。需要填寫比例時,應直接填八或8%,依空格格式作答。 四、事業費與酬勞金:一個保障最低額,一個限制最高額 農業推廣、訓練及文化、福利事業費採最低保障,所以用「不得少於62%」。若寫成「不得超過62%」,就把下限誤改成上限。 理、監事及工作人員酬勞金採最高限制,所以用「不得超過10%」。若寫成「不得少於10%」,就變成至少必須分配10%,與規定方向相反;若寫成「不得超過12%」,則是上限數字錯誤。 五、其他財務規定的辨別 農業金融機關就每年度所獲純益,撥充各級農會輔導及推廣事業費,不得少於10%。這項規定的主體是農業金融機關,計算基礎是其每年度所獲純益,不能拿來替換農會總盈餘五項分配中的任何一項。 另一個容易混入的敘述是「下級農會應以其常年會費收入之10%提繳上級農會」,此說法不正確。應將常年會費提繳與總盈餘分配分開辨認,不要因為同樣涉及上下級農會,就套用互助訓練經費的8%,也不要看到10%就直接判為正確。 常考陷阱 公積與公益對調:「法定公積5%」「公益金15%」都不正確。應記為法定公積15%、公益金5%。 公積誤植為10%:法定公積的固定比例是15%,不能與酬勞金的10%混淆。 事業費方向顛倒:「農業推廣、訓練及文化、福利事業費不得超過62%」不正確,關鍵是不得少於。 酬勞金方向顛倒:「酬勞金不得少於10%」不正確,關鍵是不得超過,並非最低保障。 酬勞金上限放寬:「不得超過12%」仍不正確;不能只看限制方向正確,還要核對上限是10%。 互助訓練經費改成9%或10%:均不正確,完整規定是各級農會間有關推廣、互助及訓練經費8%。 混用不同財源:「農業金融機關純益撥充輔導及推廣事業費不得少於10%」正確,但不能據此推論各級農會間經費也不得少於10%。 忽略反向問法:要求選出錯誤敘述時,仍應先逐項判斷內容正誤,再依題意選取,避免把記熟的正確規定反而選入。 記憶口訣 「公積十五、公益五,事業至少六十二,級間互助八,酬勞最多十。」 依分配順序記數字:15、5、62、8、10;再補上方向:「六十二是底線,酬勞十是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