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農會舉辦農會法第4條第1項所列事業,關於免稅部分,其免稅範圍由行政院定之。 應區分農會的法定任務與法定任務事業的免稅範圍;本單元考的是後者的訂定機關。 財政部、財政部賦稅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及「農委會會同財政部」,都不是本項規定的正確答案。 正向問「由誰訂定」,答行政院;反向問「哪一部分的範圍由行政院訂定」,答免稅。 核心觀念 一、法定任務事業與免稅範圍 農會法第4條第1項列有農會的各項任務。農會依這些任務舉辦事業,即是本單元所稱的法定任務事業。題目使用「辦理法定任務」、「舉辦第4條所列事業」或「辦理農會法所定任務之事業」等文字,都是在交代這項免稅規定的適用背景。 本單元應掌握的規定是:農會舉辦第4條第1項各款事業,關於免稅部分,其免稅範圍由行政院定之。作答時,必須把「免稅範圍」與「行政院」完整連結,不能因為題目提到稅務或農會,就改選財政或農業主管機關。 同時要注意,舉辦法定任務事業,不等於所有事業、所有收入或所有稅捐一律免稅。規定特別使用「關於免稅部分」及「免稅範圍」的文字,表示仍須依所定範圍判斷。本單元未要求辨認具體免稅項目,不必自行推論哪些稅目全部免徵。 二、訂定機關:行政院 判斷機關題時,應以法律明定的機關為準。財政部的名稱容易使人聯想到稅捐,農業主管機關的名稱容易使人聯想到農會,但這些聯想都不能取代「免稅範圍由行政院定之」的規定。 尤其是「行政院」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不可混為一談。後者名稱雖含有「行政院」,仍是不同機關。看到選項時,要讀完整名稱,不能只抓到「行政院」三個字就認定正確。 機關或機關組合是否為本項免稅範圍的訂定機關辨識重點 行政院是與規定中的機關名稱一致。 財政部否不能因為涉及稅務,就改選財政部。 財政部賦稅署否名稱與賦稅有關,也不是本項指定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否完整名稱不同於行政院,不能混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同財政部否本項規定不是由這兩個機關會同訂定。 立法院否題目問的是本項免稅範圍由誰定,不是誰制定法律。 經濟部否不是本項規定的訂定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否不能因農會辦理金融事業,就改選金融監理機關。 三、正向與反向命題 正向命題以免稅範圍為出發點,要求辨認訂定機關。無論使用「由何機關定之」、「係何單位所定」或「由誰訂定」等問法,答案都是行政院;填空時也應填寫完整機關名稱「行政院」。 反向命題則先給出行政院,要求辨認由它訂定範圍的事項。在免稅、金融事業、農民權益、農地利用改善等選項中,應選免稅。其他選項即使與農會任務有關,也不是本項規定中與「範圍由行政院定之」相連的事項。 因此,應記成雙向配對:免稅範圍 → 行政院;行政院定範圍 → 免稅。只記機關而忽略事項,遇到反向問法時仍可能誤選。 四、是非題的判斷方式 是非題常保留前半段正確敘述,只把最後的機關換掉。例如前半段提到農會舉辦法定任務事業,後半段卻寫免稅範圍由財政部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這種敘述應判錯誤,因為關鍵機關不符規定。 判讀時依序確認主體是農會、背景是舉辦法定任務事業、事項是免稅範圍、機關是行政院。其中,機關名稱是本單元最主要的判斷關鍵;前半句正確,不能使後半句錯誤的敘述變成正確。 常考陷阱 「免稅範圍由財政部定之」把稅務業務與本項法定訂定機關混淆。判斷關鍵是規定寫行政院,因此這種敘述錯誤。 「免稅範圍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不能因為它與農會業務有關,或名稱含有「行政院」,就認定正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不等於行政院。 「由農委會會同財政部定之」同時列出農業與財政機關,看似合理,仍不符合本項規定。不要自行加入「會同」要件。 「由財政部賦稅署定之」「賦稅」只是容易誘導聯想的名稱;本項答案仍是行政院。 「涉及法律或金融,所以選立法院、金管會」應先辨認題目問的是免稅範圍的訂定機關,再依規定作答,不能按業務名稱聯想。 反向問法選成其他農會任務金融事業、農民權益、農地利用改善,不能取代本項的「免稅」。須記住事項與機關的固定配對。 把免稅擴張成全面免稅「關於免稅部分」不等於農會全部業務均免稅;應保留依所定範圍判斷的觀念。 記憶口訣 「農會免稅,院定範圍。」 「農會免稅」提醒適用背景是農會舉辦法定任務事業;「院定範圍」提醒訂定機關是行政院。正向找機關、反向找事項,都用免稅範圍與行政院這組配對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