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行為能力: 第 77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允許 指法定代理人在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法律行為之前,預先表示同意其行為,使其意思表示發生效力之行為。允許於性質上屬意思表示,為有相對人的單獨行為,且為非要式行為。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原則上應就個別特定之法律行為為之,不得為一般概括性之允許,惟民法規定在(例外)一定財產或營業範圍內,法定代理人則得為一般的允許 △純獲法律上之利益 指在同一法律行為中,限制行為能力人單純受有法律上利益,而不須負擔任何法律上義務,如接受他人單純之贈與。如限制行為能力人雖然享有優厚經濟上利益,但負擔甚少義務,對限制行為能力人在經濟上雖絕對有利,仍非純獲法律上利益,如接受附負擔之贈與是。惟學者有認為此不宜作過分嚴格而不合理之解釋,否則將失去保護未成年人之規範目的。 無損益法律行為(中性行為) 法律行為雖未給與限制行為能力人法律上利益,惟亦未使其蒙受不利益,稱之,如限制行為能力以代理人身分所為之行為(民§104 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因其所為法律行為之效力歸屬第三人,對未成年人即無損益可言。一般解為此種行為亦無需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同意),而類推適用純獲法律上利益之規定。 https://www.dancom.com.tw/blog-detail/1504 10 14 歲之甲,未得父母之事先同意所為之下列法律行為,何者有效? (A) 訂立租賃契約 (B) 免除他人之債務 (C) 撤銷贈與契約 (D) 拋棄物權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法學大意#13803 答案:C 無行為能力人所為日常生活所必需之法律行為,其效力依民法規定為何? (A) 有效 (B) 得撤銷 (C) 無效 (D) 效力未定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96年 - 96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原住民族行政、錄事:法學大意#4702 答案:C 26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行為時,何者無須輔助人之同意? (A) 信託 (B) 僱傭 (C) 土地抵押權之設定 (D) 遺贈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101年 - 101 初等考試_人事行政、勞工行政、經建行政、政風:法學大意#7474 答案:B 第 15-2 條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行為時,應經輔助人同意。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一、為獨資、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 二、為消費借貸、消費寄託、保證、贈與或信託。 三、為訴訟行為。 四、為和解、調解、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 五、為不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買賣、租賃或借貸。 六、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 七、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 第七十八條至第八十三條規定,於未依前項規定得輔助人同意之情形,準用之。 第八十五條規定,於輔助人同意受輔助宣告之人為第一項第一款行為時,準用之。 第一項所列應經同意之行為,無損害受輔助宣告之人利益之虞,而輔助人仍不為同意時,受輔助宣告之人得逕行聲請法院許可後為之。 第 78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35 限制行為能力人甲未得法定代理人乙之允許,即對其債務人丙為免除債務之意思表示,其效力如何? (A) 在法定代理人未承認前,係效力未定 (B) 有效成立 (C) 限制行為能力人得隨時行使撤回權 (D) 無效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106年 - 106 初等考試_一般行政:法學大意#59440 答案:D 第 79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1.十七歲之甲未告訴乙自己尚未成年,而向乙訂購一輛重型機車,請問:該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 (A) 效力未定 (B) 強制無效 (C) 強制有效 (D) 乙得撤銷甲為詐欺之意思表示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97年 - 97 初等考試_一般行政:法學大意#5109 答案:A 第 80 條 前條契約相對人,得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催告法定代理人,確答是否承認。 於前項期限內,法定代理人不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第 82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所訂立之契約,未經承認前,相對人得撤回之。但訂立契約時,知其未得有允許者,不在此限。 18 下列有關限制行為能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 限制行為能力人所訂契約之相對人,得定一星期以上期限,催告法定代理人,確答是否承認 (B) 法定代理人於受催告之期限內,不為確答者,視為承認 (C) 限制行為能力人之相對人,如於訂立契約時,知其未得有允許者,於該契約未經承認前,不得撤回之 (D) 法定代理人未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所訂之契約無效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99年 - 99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錄事:法學大意#3987 答案:C 第 83 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有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者,其法律行為為有效。 第 84 條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有處分之能力。 第 85 條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獨立營業者,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其營業,有行為能力。 限制行為能力人,就其營業有不勝任之情形時,法定代理人得將其允許撤銷或限制之。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