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先辨認發文機關、直接受文機關、實際執行對象,掌握直接交辦、轉知所屬及研提計畫等不同任務。 以主旨、說明、辦法組織函稿:主旨提出要求,說明交代緣由,辦法落實執行。 將情境中的政策名稱、對象、頻率及回報要求完整轉入函稿,不任意增加法條、期限、罰則或統計數字。 依行文關係選用稱謂與期望語,並將宣導、管理、查核、輔導等措施寫得具體可行。 熟悉「轉知所屬」「報部研議」「報府核定」「視成效獎勵補助」的差異,避免改變交辦內容。 核心觀念 一、先定角色,再寫內容 函可用於機關間公文往復。下行函著重上級對下級的指示、交辦與督導;但中央機關致地方機關,不宜僅憑機關名稱就認定具有全面隸屬關係,仍應依題示業務與權責撰寫。 讀題時先圈出「誰發文、發給誰、要求誰做什麼」。例如教育部致教育局轉知學校,直接受文者是教育局,學校是後續執行對象;應寫「請轉知所屬各級學校……」,不可逕將受文者改為各校。 遇到「行政院指示衛生福利部,函令地方衛生單位」等多層指示,須依題目指定的擬稿機關判讀。若擬行政院函,受文者為衛生福利部,交辦其督導地方;若明確要求擬衛生福利部轉行函,才由該部發文。不能單憑「甲指示乙」就一律認定由甲發函。 考題採用舊機關名稱時,依題示名稱作答,不自行換成現行名稱。正式機關名稱及受文範圍,均須前後一致。 二、函稿格式與三段式 完整函稿除正文外,應配合試卷格式呈現機關名稱及「函」、受文者、發文日期、發文字號、速別、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附件、正本、副本及署名等欄位。未提供的日期、文號可用「○」占位;無附件或副本需求,不必虛構內容,密等也不可任意設定。 段落功能寫作要領 主旨概括目的及交辦事項一段完成,不分項;避免塞入大量背景、數據及細部措施。 說明交代依據、現況及必要性說清楚為何發函;有具體依據才引述,無來文不必硬編依據。 辦法提出執行方式分項交代對象、作法、分工及必要的成果提報安排。 主旨可寫成:「為維護……,請加強……,請查照。」或「請研擬……具體辦法,報本府核定,請照辦。」期望語選用合宜者即可,避免接連堆疊。 分項層次可用「一、」「(一)」「1、」「(1)」。內容簡單時不必勉強湊足三段;本單元情境多須提出具體措施,採三段式較便於完整展開。「辦法」段名應符合實際內容,不宜將下行交辦任意改成上行請示性質的「擬辦」或「請求」。 三、說明段:忠於情境,避免擴大推論 說明可依「現況問題、造成影響、辦理目的」展開。題目未提供來文時,可用「鑑於……」「為因應……」直接敘述,不必杜撰會議決議或函號。 題示的政策專名與列舉事項應準確保留。例如「食安五環」包括源頭控管、重建生產管理、加強查驗、加重惡意黑心廠商責任、全民監督食安;「四省」為省電、省油、省水、省紙;健康體重管理倡導「聰明吃、快樂動、天天量體重」。 研究或調查資料須保留原有程度。「可能影響」不可寫成必然導致;疫苗可降低重症與併發症風險,不可寫成保證不感染。歷史情境中的罰鍰、比例與日期,如需引用應依題示,不自行補入法條或當作現行規定推廣。 四、辦法段:把要求轉成可執行措施 每項措施應回答「由誰、對誰、做什麼、如何落實」。宣導只是工具之一,題目要求查驗、取締、設施改善或個案輔導時,都須另有實際作為。 情境類型可展開的措施 防疫與健康促進運用社區、校園及醫療通路宣導;流感接種說明效益並關注慢性病及高齡族群;疫情整備可規劃物資、人力與通報;病媒防治以清除積水及孳生源為重點,必要時配合專業防治。 食品安全依風險規劃抽驗、查核來源及添加物、追蹤缺失改善;營養午餐禁用特定原料時,須落實採購規範、供應商管理及驗收。 校園安全與輔導霸凌防制結合行政、教學及輔導;中輟工作兼顧預防、通報、復學輔導;毒品及偏差行為防治應有辨識、關懷與轉介措施;住宿管理涵蓋校內外環境、門禁及防災。 交通與設施安全遊覽車應兼顧檢查維修、駕駛管理及每日工時;船舶應涵蓋安全設備、航前檢查、演練與應變;遊具須有專人每日檢視,新購設施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文化、體育與觀光參訪須落實每學年由教師帶隊;研習營規劃課程、師資及場地;基層棒球兼顧人才培育與環境;館舍活化結合經營管理;伴手禮競賽訂定評選及推廣方式。 福利、財政與行政管理照顧需求先調查再整合資源;身心障礙福利依題意逐年增加預算並改善便利性;財政兼顧預算規劃與開源節流;正版軟體須採購足額授權並定期清查。 措施仍須符合機關權責。例如交通違規取締可由受文機關協調執法機關配合;原鄉交通改善應結合道路主管單位,兼顧農產運銷及居民通行。不得將受文機關無權執行的事項直接寫成其單獨裁罰或處分。 其他情境也須扣緊任務:駐外館處重在蒐報毒品犯罪情資及聯繫合作;檢調機關重在查緝個資買賣與詐騙;警察服務自行車遊客須涵蓋諮詢、加水、充氣;學生打工調查應兼顧工資、工時、休息休假與安全環境。 五、回報要求與行文用語 「報部研議」是提供政策研析參考;「報府核定」是提送計畫請求核定;「轉知所屬」則要求受文者再傳達執行。題目要求擬具計畫時,不能只要求宣導或直接繳交成果。未提供期限,可寫「完成後報本部研議」等,不必任意加入一個月或按季回報。 機關自稱用「本」,如本院、本部、本府;下行稱受文機關通常用「貴」。要求執行可用「請照辦」「請切實辦理」;兼具告知及辦理意旨可用「請查照」;須轉行者可用「請轉知所屬辦理」。 引用來文須看來文來源:上級來文可用「奉」,平行機關來文可用「准」,下級來文可用「據」,也可依內容使用「依據」。不是因為正在寫下行函,就一律用「據」。附送文件可依情境使用「檢發」「檢送」等,無實際附件不可硬加。 常考陷阱 只套格式,漏掉指定事項:「每日檢視」「每學年參訪」「校內校外」「居家、就醫、就學」等範圍與頻率,均須具體呼應。 說明與辦法重複:說明寫必要性,辦法寫執行方法;不要兩段都只有「應加強重視」。 任意升高要求:「視成效獎勵補助」不是全面補助,也不等於另加懲處;未指定回報時,不必一律要求報核。 把研議寫成定案:研提生育政策或培訓改進辦法,重點是調查、評估及提出方案,不應擅定補助金額或新增法定義務。 用語錯置:對下級使用「鈞部」「請核示」不合本案關係;但也不能將「敬請」一詞本身視為所有情境下的絕對錯誤。 增添無據資料:不杜撰法條、罰鍰、工時上限或檢驗標準編號;無法確定時,改寫為「依相關規定辦理」。 記憶口訣 先定誰對誰,再看要做啥;主旨明任務,說明述緣由,辦法寫落實。 轉知別越級,研議別定案;頻率照題意,數字不亂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