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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上
阿摩第 7 期
107703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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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七月一日起亂打一一0 最重可罰一萬兩千元

發表于: 2016/06/30



https://tw.news.yahoo.com/%E4%B8%83%E6%9C%88-%E6%97%A5%E8%B5%B7%E4%BA%82%E6%89%93-%E6%9C%80%E9%87%8D%E5%8F%AF%E7%BD%B0-%E8%90%AC%E5%85%A9%E5%8D%83%E5%85%83-220403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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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亂打110,七月一日起要開罰了!由於中央已經修法,如果亂打110,浪費社會資源,最重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是一萬兩千元以下的罰鍰。警方指出,亂打110謊報,將由轄區警察分局移送簡易法庭裁處,請民眾特別注意。(彭清仁報導)
過去各縣市警察局勤指中心,經常接獲民眾謊報,浪費社會資源!社會秩序維護法中,對於民眾謊報或是佔據110專線,並沒有相關規範。內政部社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已通過,七月一日起,對於民眾亂打110或是違規佔用專線,都可處拘役三天,或是一萬兩千元以下的罰款。
新竹一名勤指中心警員指出,近年來打110謊報案件,在宣導後的確有減少現象,但還是偶爾會有民眾打110,挾怨報復仇家持有槍毒,或是店家惡意競爭,利用警方當打手,警方對於報案人的資料都會予以初步查證,以免浪費社會資源。最讓警方值勤人員頭疼的就是一夜狂打數十通電話的民眾,而且電話拿起來對方都不出聲,也沒有顯示來電電話號碼。對於報假案或是違規佔用110專線電話者,警方強調,社會秩序維護法已修正第85條,增訂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可處拘留或罰鍰。針對第一次謊報,警方會立即口頭勸阻,若民眾不聽勸第二次再犯,就會依據110報案紀錄單、錄音檔等,移送轄區警分局查證,一旦查證屬實,將併案移送簡易法庭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