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小巴
高一上
阿摩第 2 期
2665枚
打氣
送VIP
+好友
◄ 返回列表
發帖
回覆
1
人
【新聞】以林書豪為名組黨 法院判不准
發表于: 2013/05/16
http://www.cna.com.tw/
http://l1.yimg.com/bt/api/res/1.2/tGKzJsm2jw4YS7RzwlvhDw--/YXBwaWQ9eW5ld3M7Zmk9Zml0O2g9Mjc-/http://l.yimg.com/os/155/2011/10/14/CNAlogo-for-yahoo_063702.jpg
中央社 – 2013年5月16日 下午7:23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6日電)某男子改名為「朱林書豪」想組「林書豪黨」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易聯想到球星林書豪,今天判他敗訴。
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一名朱姓男子去年3月成立「林書豪黨」,英譯Jeremy Lin Party,申請政黨備案,遭內政部駁回。朱男於是改名為「朱林書豪」,再次申請。
內政部認為,以林書豪黨為政黨名稱,會聯想到球星林書豪,此外,也不符人民團體法規定的政黨設立宗旨並有違民法規定,不予備案。
朱男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朱男主張,人民有集會及結社的自由,且國內有400、500人以林書豪命名,以「林書豪」為政黨名稱是基於創意,且人民團體法並未規定政黨名稱如何選用。
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 開始報名
新北國小校長 逾3成是新手
國中小教師課稅減課》鐘點教師難尋 學生權益恐受損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