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下
阿摩第 1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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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修辭法介紹3

發表于: 2022/06/24


7.轉化修辭法
描述一件事物時,轉變它原來的性質,化成另一種與本質截然不同的事物,而加以形容敘述的修辭法,叫做轉化修辭法。
轉化修辭法可分為擬人化、擬物化、與形象化三種。
◎擬人化──擬物為人(把事物當作人來描寫)。
◎擬物化──擬人為物(把人當成物來描寫)。
◎形象化──擬虛為實。

8.映襯修辭法
把不同的,特別是相反的現象或事實,對列起來,兩者互相比較,使它的意義更為鮮明,印象更為強烈,叫做映襯修辭法。
可分為反襯、對襯、與雙襯三種。
◎反襯──矛盾句法,即一句話同時出現兩種相反意義的詞語。
◎對襯──將相反的兩事物(句)並列比較。
◎雙襯──用相反意義的詞語描述一個人或一件事。

9.倒反修辭法
言辭表面的意思跟實際意思相反,就叫做倒反修辭法。


下集待續—